| 一、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政部、财政厅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做好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 二、汇总编制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和增值收益分配计划及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三、编制全市住房公积金机构年度经费预决算,上报本级财政部门审核。 四、负责对全市住房公积金职工个人明细账、单位明细账和总账的管理指导,定期与银行对账,保证账账相符。 五、厉行节约,严格按规定控制管理经费的支出,努力降低住房公积金运作成本。 六、接受房委会、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布经审核的公积金管理情况。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