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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统计局关于组织开展机关干部职工测评活动的通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监察室   发布时间:2008-08-28   文件编号:
 
 

市局各部门:

根据《抚州市统计局开展“提升行政效能,建设服务型政府”主题活动的实施方案》(抚统发[2008]5号)要求,在市局机关开展机关干部职工测评活动,现将测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评内容

1、综合素质主要是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

2、工作能力主要是指应当具备与所从事工作相适应的业务知识和工作水平。

3、工作态度和作风主要是指是否敬业和热爱本职工作,是否勤勤恳恳、尽职尽责、甘于奉献;工作是否积极主动,认真负责;是否参加集体公益活动,出勤情况等。

4、工作绩效主要是指在完成任务目标和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是否质量符合要求,办事快捷,效率高、处事稳妥、绩效明显等。

5、廉洁自律情况主要是指是否遵守党和国家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是否勤政为民,忠于职守;是否遵守机关各项规章制度,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作干部的表率。

二、测评方法

1、参加人员:市局全体干部职工

2、测评对象:各科(室、中心、站)科长(主任、站长)、副科长

3、参加测评的人员必须对每位被评对象的五项测评内容打出具体分数,而后由局效能办工作人员对测评结果进行汇总,排出名次,最后结果上报市统计局党组。

4、计分方法:最后得分=合计分数÷测评人数

三、测评时间

2008825下午,请参加测评的全体干部职工于825日下午300准时到市局会议室开会。

四、相关要求

这次集中开展“提升行政效能,建设服务型政府”主题活动涉及面广,是进一步转变干部作风,提升行政效能,优化发展环境的客观必要。对中层干部进行测评,是为了进一步发挥我局中坚力量。全局人员必须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深刻认识此次活动的重要意义,本着对单位负责,对同志负责,对自己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评价每一位中层干部。同时,我们每一位中层干部对群众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要虚心接受,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确保这次测评活动进行。

00八年八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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