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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建设规划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市城市规划局办公室   发布时间:2006-04-22   文件编号:
 
 

第一条          规划目的

为加强对近期城市建设的指导与统筹,科学合理地进行城市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抚州实际情况,特制定《抚州市近期建设规划(20062010)》(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二条          规划编制背景

建设部《关于抓紧组织开展近期建设规划制定工作的通知》建规[2005]142号中指出:近期建设规划是落实城市总体规划的重要工作,是对城市近期建设安排的基本依据。为配合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实施,保持城市总体规划与十一五规划的衔接和协调,强化城市总体规划对城市发展建设的控制和引导作用,必须高度重视做好近期建设规划工作,将近期建设规划制定工作作为当前城市规划工作的重点工作和任务。

第三条          指导思想与规划原则

处理好近期建设与长远发展、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条件的关系;注重生态环境与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协调,并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坚持为最广大人民群众服务,维护公共利益,完善城市综合服务功能,改善人居环境。

第四条          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9041日)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41日)

3)建设部《关于抓紧组织开展近期建设规划制定工作的通知》建规[2005]142

4)《江西省建设事业“十一五”规划和2020年规划纲要》

5)《抚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

6)《抚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纲要

7)相关规范、标准、文件及市属各部门、单位发展意图及建设项目计划

第五条          规划期限

20062010年。

第六条          规划地域层次和城市规划区范围

规划范围分以下两个层次:

城市规划区范围:东至湖南乡的行政边界,南至崇岗镇上邓村的行政边界,西至温泉风景区、上顿渡镇的行政边界,北至展坪乡的行政边界,规划区面积为463平方公里。是规划实施管理地域依据。

抚州市中心城区范围:指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城区用地范围,其中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42平方公里以内。

第七条          在规划期限内,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进行的各项土地及空间利用规划和建设活动,应符合本规划;与空间利用相关的各项政策、计划,应与本规划相协调。

第八条          文本中黑体字加下划线条文为本规划强制性内容。强制性内容是对城市规划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的基本依据,违反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进行建设的,属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行为,应依法进行查处。

 

第一章         目标与策略

第九条          城市总体定位

按照“融入南昌城市群,对接海峡西岸经济区,联结江浙粤和港澳台”的发展取向,大力实施“赶超型”发展战略,围绕“全力主攻两区(工业园区、城区)、推进三大建设(新农村建设、和谐社会建设、执政能力建设),三年实现财政收入翻番,五年实现全面进位”的奋斗目标,不断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经济市场化,全力打造开明开放抚州、文化文明抚州、绿色生态抚州、和谐平安抚州,增强全市经济社会综合实力,努力把抚州建设成为赣闽台经济走廊上的产业转移对接区、名优特农产品生产供应区、物流集散区、优质教育区和文化生态旅游区,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打下坚实基础。

第十条            社会经济发展目标

1)综合实力进一步增强。

2)经济增长质量明显改善。

3)经济结构进一步优化。

4)统筹城乡发展取得重大进展。

5)人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

6)可持续发展能力增强。

第十一条  环境发展目标

1)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绿色生态抚州。

2)推进森林资源保护和建设,加强水土保持和湿地保护,合理利用水资源,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

3)实施生态体系工程。

4)实施生态经济工程。

5)加快建立和完善生态补偿机制。

6)加大环境保护力度。

第十二条  城市建设目标

1)拓展城市发展空间。

2)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

3)建设城市绿地,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为建设园林城市奠定基础。

第十三条  城市规模

近期城市人口规模为40万人,建设用地规模为42平方公里,人均105平方米。

第十四条  发展策略

1)统筹城乡发展,推进新农村建设

2)拓展城市空间,保护城市生态环境

3)大力发展工业,实施工业强市策略

4)加强城区建设,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

5)完善基础设施,提高居民生活质量

 

第二章         乡协调发展规划

第十五条  城乡空间布局结构

建立合理的结构,近期初步形成由上顿渡、温泉、抚北、主城区组成的组团式结构。在各组团之间,规划作为城市生态绿地。

第十六条  城镇规划指引

1、上顿渡

近期向东、向南发展,建设行政、文化中心,积极进行旧城改造,积极推进临川一中、临川二中的建设。

2、温泉

以镇区为中心,向北发展居住;依托向乐铁路,充分利用现有的工业发展基础,积极向东发展工业,向抚北工业园靠近。并加强温泉风景名胜区的保护。

3、展坪

在省道以北、向莆铁路以西进行开发建设,以居住为主,向抚北工业园集中。

4、湖南

近期的建设主要集中在国道的东北侧,限制其跨过国道向西南发展,为中心城区的跨河发展预留空间。

第十七条 重大设施规划

以推进城乡空间协调发展为重点,加强道路交通设施的建设。近期建设抚吉高速公路以及城镇间主要联系道路。

在上顿渡新建水厂一处,110KV变电站一处,并加强上顿渡、温泉的市政管网建设。

在展坪乡展坪村孔家新建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用地面积为42公顷;并建设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包括厂房、焚烧设备及辅助用房。

搬迁现状的火葬场,在宜黄河以西选址新建。

第十八条  新农村建设规划

1)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2)提高居民生活水平,加强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3)优化村庄布局,提高土地使用效率

第十九条 风景名胜区保护规划

温泉风景区为省级风景名胜区。规划利用温泉地热资源,按照温泉风景名胜区控制性规划要求开发风景区的洗浴保健体系和游赏工程建设;健全管理机制,加强资源保护,树立风景区的形象;实现近期目标,初步形成年接待游客达到20万人次的条件,同时,完善各项基础设施工程。

白鹭生态园位于上顿渡镇仓下村,总面积为1210公顷,以保护白鹭、生态农业开发为主。规划重点保护风景区的生态环境,形成以旅游观光、考察为主的风景名胜区。

风景名胜区的核心区为禁止建设区,须划定严格保护范围,建立界碑、界牌或隔离护栏等设施,严格禁止与保护设施无关的各项建设;风景名胜区的非核心区为限制建设区,须进一步划分控制等级,按照相关保护要求提出具体建设限制标准,科学合理的引导建设行为。

 

第三章         城市用地规划

第二十条城市发展方向

近期依托南部新城区的建设,引导城市空间继续向南拓展。

第二十一条       城市空间布局结构

近期空间结构为“三轴、三片、两心”。

 “三轴”分别为赣东大道城市发展轴、大公路城市发展轴、迎宾大道城市发展轴,“三片”为新城区、老城区、抚北片区,“两心”为城市行政文化中心、老城商业中心。

第二十二条       近期建设重点

1、新城区:重点加强行政办公新区、金巢经济开发区、站前新区的建设。

1)行政办公新区:借助行政文化中心的建设,带动新区的开发。

2)金巢经济开发区:继续向南拓展,对开发区内零散用地进行填充式开发。

3)站前新区:建设火车客运站。

4)教育园区:续建抚州职业技术学院、江西医学院抚州分院等。

2、老城区:对部分三类居住用地和工业用地进行再开发,重点完善老城区的商业服务功能,改善居住环境,完善配套设施。

1)城北生活区:结合市政府的搬迁,对周边用地进行再开发,建设商业设施,改善城市面貌。

2)城中生活区:近期重点是整理零散土地,加强城市支路网的建设,提高城市路网密度。

3)城西生活区:结合凤岗河的治理,在下游兴建凤岗河滞洪工程,并围绕生态绿地启动居住区的建设。

4)文昌旧城改造:主要开发建设明清传统风貌步行街,恢复汤显祖故里、汤显祖墓,对玉隆万寿宫等不可移动文物共11处予以保护,结合天主教堂等的保护新建旅游接待设施,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使文昌成为展示宗教及城市历史文化的旅游场所;配建因拆迁需安置的经济适用房和文昌片区商品房,修建抚河东岸景观带等。

3、抚北片区:沿着抚北路继续向北发展工业,将火车货运站向北搬迁。

第二十三条       居住用地规划

1、住房建设总量

2010年,完成住房建设面积362万平方米,约3.7万套;其中,新出让用地建设住房面积302万平方米,存量用地置换重建住房面积60万平方米。

政策性住房(经济适用房、安置房、廉租房)建设面积72.4万平方米,占住房建设面积的20%;其中廉租住房面积18.1万平方米,占住房建设面积的5%

2、住房分类及保障对象

规划住房供应结构划分为三类。普通商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140平方米以下、90平方米以上(不含90平方米)的商品住房;中低价位、中小户型普通商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含90平方米)的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政府提供优惠政策,限定建设标准、限定供应对象和销售价格,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商品住房。包括经济适用房、安置房和廉租房等。

廉租住房优先保障本市低保特困家庭住房需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6平方米以下,人均月收入150元以下的家庭);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保障本市低收入和最低收入家庭住房需求;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满足本市中低收入和中等收入家庭住房需求;其他普通商品住房满足中等以上收入家庭住房需求。

3、住房建设空间布局指引

规划确定住宅建设布局总体上形成五大居住片区。

重点建设迎宾大道以南的新城居住区、迎宾大道与临川大道之间的城中片区、临川大道以北的城北片区、文昌居住片区,启动建设凤岗河以西临川大道以北的城西居住片区。

政策性商品住房重点建设文昌片区的打船厂地段、河东湾地段、城北片区的抚北路地段、二仙桥地段、东岳观地段、周学岭地段,以上地段100%建设中低价位、中小套型住房,套型建筑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下。

4、住房用地供应总量

新增住房用地226公顷,其中用于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为68公顷;用于供应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为113公顷;政策性住房用地约45公顷,包括经济适用住房、安置房和廉租住房。

5、居住用地开发强度控制

将住宅建筑套密度、住宅建筑面积净密度作为土地出让前置条件,70%部分的中小套型以单套建筑面积90平方米计算,30%部分的普通商品住房以单套建筑面积120平方米计算。

规划鼓励发展小高层住宅,确定住宅平均容积率为1.6,建筑密度为30%,绿地率不得低于35%

第二十四条       中小学建设规划

近期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职业教育大力发展,高中教育继续优化。

规划在新城区建设育才中学一所,用地面积为6.1公顷;在上顿渡镇扩建临川一中、临川二中。结合居住用地的开发,新建小学五所,分别为抚州市育才实验小学(5.9公顷)、港背小学(4公顷)、背山路小学(4公顷)、文昌小学(4公顷)、经九路小学(4公顷)。

第二十五条       行政办公用地规划

规划改建扩建部分行政办公用地,主要是进行环境的整治。在南部新城区建设城市行政中心,包括行政大楼、会议中心等。

第二十六条       商业金融用地规划

近期在南部新城区建设城市商务会展设施和大型商业设施,包括酒店、展览中心、大型超市等;在老城区结合市政府的搬迁,建设商贸设施,改造抚州宾馆,新建兴鲁坊农贸市场;在文昌生活区,结合旧城改造,建设传统商业街。

第二十七条       文化娱乐设施用地规划

规划在南部新城区建设汤显祖大剧院、图书馆、博物馆等。在汤显祖纪念馆西侧新建临川名人馆。在汤家山旁重建文昌阁,在荊公路水厂一侧重建拟砚台,在文昌灵芝山附近恢复汤显祖故里。结合居住区的建设,新建居民必须的文化设施,如老年活动中心、社区文化中心等。

第二十八条       体育设施用地规划

规划在临川大道以北、西环路以西建设城市体育中心,包括田径体育场、体育馆、健身综合馆、游泳馆等。新建居住小区及旧城改造过程中,按照国家标准设置小型运动场地,居住组团内结合组团绿地布置儿童活动设施及群众性健身场地,形成合理的体育设施系统。

第二十九条        医疗卫生设施用地规划

近期在南部新城区赣东大道以西、文昌路以北新建中心医院,按照卫生部三级甲等综合医院的标准进行建设,包括门急诊大楼、住院部等,用地面积为6.7公顷。在迎宾大道以北建设市级公共卫生应急指挥中心。将赣东医院扩建为新区医院,用地规模为18公顷。新建居住小区及旧城改造过程中,结合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医疗卫生设施。

第三十条教育科研用地规划

在教育园区续建抚州职业技术学院、江西医学院抚州分院、江西省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江西机械电子高等技术学校等。

第三十一条       工业用地规划

1、产业发展战略

推进产业技术升级;加快壮大支柱产业;做优做强工业园区;优化产业组织结构。

2、工业用地布局

抚北工业园:结合铁路货运站的北移,工业用地继续向北推进。工业用地面积为275公顷。重点发展建材业、化工业。

金巢经济开发区:结合城市空间的南拓,工业用地继续向南推进。工业用地面积为505公顷。重点发展医药产业、机电产业、纺织服装产业、食品加工产业。

其他工业用地:近期整合其他零散的工业用地,对老城区内的效益不佳的工业企业进行改造,实行退二进三政策,规划保留工业用地面积为73公顷。

第三十二条       仓储用地规划

保留位于抚北的五金仓库、石油仓储基地,结合抚北货运站的北移,新建仓储区。

在迎宾大道以南、文昌大道以东新建城市物流中心,包括信息综合大楼、仓库、停车场等。

第三十三条       特殊用地规划

续建位于文昌大道以东、庆丰水库以西的城市武警反恐训练基地、军分区打靶场、市公安局干校及看守所。

 

第四章         城市综合交通规划

第三十四条       交通发展策略

1) 加强城市对外交通枢纽的建设,提高使用效率。

2) 加强公共交通设施建设,优化、增加公交线路,提高客运量。

3) 增加公共停车场的数量和面积,合理布置停车场。

4) 合理调整对内对外交通的关系,使之协调发展。

第三十五条       铁路规划

规划建设向(塘)—莆(田)铁路。线路在中心城区东侧、基本与京福高速平行布置,在抚北片区与向乐铁路接轨。

在城区南部西环路以西新建二级铁路客运站,并在其周边建设配套设施。

规划拆除现状的铁路货运站,并在其北部新建货运站。

第三十六条       公路规划

新建抚吉高速公路,在中心城区南部与京福高速公路设置互通式立交,并与西环路相衔接。

第三十七条       航运规划

在抚北大桥以东建设抚州西津渡码头,用地规模为1.5公顷。

第三十八条       长途汽车站规划

续建位于文昌的抚州客运东站,在火车站附近新建抚州汽车客运总站。

第三十九条        货运站规划

结合火车货运站的北移,新建抚北汽车货运站。

第四十条城市道路系统规划

1、道路网发展重点

重点建设南部新城区道路,以道路建设拉开城市框架,带动新区建设;完善老城区道路网结构,重点加强城市支路网的建设,建设东西向道路;抚北片区重点加强工业园区内部道路的建设。

2、城市道路规划

建立以主干路为主骨架,次干路、支路为辅助的分工明确、级配合理的道路网系统。主干道重点建设赣东大道南延线、金柅大道、西环路,次干道重点建设竹山路、惠泉路,重点加强南部新区和老城区的支路网建设。详见附表二。

第四十一条       道路交通设施规划

加快中心城区停车场、公交枢纽站、首末站、换乘站和候车亭、港湾式停靠站的建设。

近期重点在城市出入口、对外通道附近建设大型停车场,包括火车站停车场、抚北货运站停车场等,结合居住区的建设及改建,新建公共停车场地。

近期续建城北公交首末站、城东公交首末站,在火车站附近新建城南公交首末站。

 

第五章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第四十二条        绿地规划指标

近期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40%,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为8平方米,城市绿地率为35%。公共绿地面积为320万平方米,占城市建设用地7.6%,防护绿地用地为56.7万平方米,占城市建设用地1.4%

第四十三条       绿地系统建设规划

1、公共绿地建设规划

老城区结合危旧房的拆迁改造和产业结构的调整,增加老城区绿地面积。新城区结合自然山体的保护和城市中心区面貌的塑造,建设公共绿地。加强道路绿地的建设,形成道路林荫带。在凤岗河、抚河两侧建设滨河绿地。

综合公园:在老城区新建文昌公园和位于人民公园西南侧的体育路公园,扩建汝水公园,改造人民公园。在新城区建设文化公园、府南公园。

社区公园:新建港背公园、钟岭公园、文昌社区公园等。

带状公园:规划在凤岗河两侧各保持50米绿带,滨临抚河的新区建设绿带宽度不宜低于100米,现状建成区按照现有的绿带宽度执行,但应保持滨水建筑的开敞。

在迎宾大道、文昌大道、赣东大道、钟岭大道等两侧建设道路绿地。

2、防护绿地建设规划

在金巢大道以西、工业用地与居住用地之间建设50米宽的防护绿带;在西环路两侧建设30米宽的防护绿带;在向莆铁路两侧建设防护绿带。

第六章         市政设施规划

第四十四条       给水工程规划

近期用水量为13万立方米/日,规划选取抚河为城市水源,并逐步取消地下水源。

续建钟岭水厂至10万吨/,启动抚州市中心城区管网改造二期工程,工业园区三期管网纳入新城区统一建设。

第四十五条       污水工程规划

1、污水量预测

近期城市污水总量为10.4立方米/日。

2、排水体制

近期新城区采用雨污分流的排水体制,老城区保留截流式合流制排水体制。

3、污水处理厂规划

续建凤岗河下游污水处理厂,规模为10万吨/日,污水处理深度为二级,污水经处理后排入抚河。

第四十六条       电力工程规划

规划期末用电负荷为180MVA近期规划建设110KV变电站5座,主变容量2*31.5MVA

近期规划变电站一览表

名称

位置

备注

三里桥变电站

抚北东路以南

增加一台主变

抚州变电站

临川大道以南、玉茗大道以西

现状

抚北变电站

抚北

增加一台主变

金巢变电站

金巢开发区内

增加一台主变

新城区变电站

惠泉路以北、西环路以东

2*31.5MVA,规划用地为1公顷

第四十七条       邮政电信工程规划

1、邮政规划

规划邮政网点系统由中心局和邮政营业所二级构成。结合火车客运站的建设,在西环路以西、客运站以北建设城市邮政枢纽,用地面积为1.0公顷,与火车客运站同步建设。

2、电信规划

扩建位于迎宾大道以南、金巢大道以西的电信局。

第四十八条       燃气工程规划

规划选择液化天然气作为城市气源。续建天然气门站,完成城市管道天然气建设工程。

第四十九条       环卫工程规划

1、公共厕所规划

按城市人口每千人配置公厕建筑面积4平方米的标准,服务半径300米,每座公厕建筑面积不小于20平方米。居住建设项目用地面积4公顷的,需配建公厕一座,10公顷及以上需配套垃圾中转站一座、公厕2座。公共设施项目用地面积2公顷以上的,需配建公厕1座。近期每年建设公共厕所两座。

2、垃圾转运站规划

规划建立城市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转运、卫生填埋处理体系;生活垃圾全面实行袋装化及密闭式收集清运;以小型垃圾中转站为主,布置按每平方公里一座,服务半径600米,每座建筑面积140平方米。近期每年建设垃圾中转站两座。

3、环卫车库、停车场规划

规划在抚北东路建设环卫车库停车场,用地面积为0.3公顷。

4、垃圾填埋场规划

在展坪乡建设垃圾填埋场,用地面积为42公顷。

 

第七章         综合防灾规划

第五十条消防规划

规划中将消防指挥中心、消防站和消防栓统筹布置,形成点、线、面配套系统。全市的消防指挥中心设在临川大道以南、文昌大道以东,规划期末设置7个标准消防站,详见下表

近期消防站一览表

名称

位置

用地(公顷)

备注

临川区消防一中队

环城西路、人民公园东侧

 

现状

临川区消防二中队

临川大道中段

 

现状

消防支队

赣东大道以西、南门路以北

0.3

现状

竹山路消防站

经九路以西、钟岭大道以北

0.3

规划

科技园消防站

迎宾大道以南、科技一路以东

0.3

规划

金巢工业园消防站

钟岭大道以北、金凤大道以西

0.3

规划

抚北消防站

抚北工业园内

0.3

规划

第五十一条       城市防洪规划

1、防洪排涝标准

中心城区:城镇化地区近期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非城镇化地区近期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

上顿渡、温泉:城镇化地区近期防洪标准为20年;非城镇化地区近期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

抚州市排涝标准:以一天之内不淹重要建筑物定为20年一遇,其他地区为10年一遇。

2、城区防洪排涝建设规划

在凤岗河两侧修建防洪堤,并加强雨水管网的建设。结合凤岗河的整治,在临川大道以北建设凤岗河滞洪工程,水面面积为90公顷,堤顶标高为41.7米(吴淞高程)。

第五十二条       人防规划

规划民防工程的总量约为16万平方米,在迎宾大道以北建设城市人防指挥所。结合大型公共设施建设人防工程,新建居住小区按规范配置人防空间,逐步建立完善的人防工程系统。

第五十三条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

规划以主要交通节点和大型公共设施为地下空间发展单元,依托地下人防体系,形成合理的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模式。结合地下人防系统建设城市地下生命线系统和城市重点地区的地下公共设施系统。

 

第八章         历史文化保护与旧城改造规划

第五十四条       历史文化保护规划

1、保护重点

主要位于老城区,重点保护省级、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其他有价值的历史民居和遗址。

2、保护措施

1)控制保护地区的人口规模

2)搬迁占据文物古迹的单位

3)调整用地布局,改善文物保护单位周边环境

第五十五条       旧城改造规划

1、改造重点

近期改造的内容包括居住区改造、工业用地调整、文昌改造。

1)居住区改造

九十年代前建设的居住区,重点是改造建筑质量差的底层居住建筑。主要分布在城北生活区。对建筑质量差的居住建筑分布密集区,可采取整体改造的方式。

九十年代后建设的居住区,重点以提升居住质量,改善居住环境为主。主要分布在城中生活区。改造建设主要是增加居住区内的公共服务设施和绿地,增建停车设施,并加强城市支路网的建设。

2)工业用地调整

近期应逐步搬迁城区内效益差、占地面积大、污染严重的工业企业,将其将其置换成居住用地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进一步提高城区的环境质量和居住用地的使用效率。

3)文昌改造

规划以现有的天主堂、市委党校、正觉寺、抚州会馆和待建的汤显祖故里为基础,进行合理布局,全面规划,并逐步配套实施,改善文昌面貌。继续修建抚州会馆和玉隆万寿宫,重建位于灵芝山附近的汤显祖故里,配建因拆迁需安置的经济适用房和文昌片区商品房,修建抚河东岸景观带。

2、改造措施

1)在发展中不断调整、改造

2)结合新城区开发建设进行改造

3)合理分配投资利益,建立旧城改造基金

 

第九章         近两年行动计

第五十六条       建设重点

近两年重点建设行政新区,扩建金巢经济开发区、抚北工业园,续建教育园区,适时启动文昌旧城改造。

第五十七条       居住用地规划

近两年,新增住宅用地供应相对集中在城西片区、城北片区、新城区等片区;存量用地盘活置换相对集中在城中片区、文昌片区、城北片区;政策性住房用地结合人口疏散及就业岗位,相对分布在城北片区及文昌片区。

近两年供应商品住房用地75.66公顷,其中新增住房用地66公顷,盘活存量用地9.66公顷。商品住房用地中用于中低价位中小户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47公顷,政策性住房用地6.0公顷,两项用地所占比例达住房用地供应量的70%。建设商品住房1.437万套,建设面积143.8万平方米;其中,中低价位、中小户型普通商品住房0.78万套,建设面积70.3万平方米;政策性住房0.12万套,建设面积10.86万平方米。

第五十八条       公共设施规划

近期重点建设行政文化中心、体育中心,建设新城区医院等。按照国家规范,在新建居住区内建设小学、文体设施等。

第五十九条       建设项目

规划按照政府的经济财力和建设项目的重要程度,划分为重点建设项目、一般调度项目、充分论证项目三类,见附表四。

 

第十章             规划实施措施

第六十条近期建设项目实施法制化

树立近期建设规划的法律地位,经城市人民政府批准的近期建设规划是各级政府、各部门与社会共同行动的纲领性政策文件。

第六十一条       建立以近期建设规划为基础的土地供应制度

第六十二条       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

1、城市建设的财政投资要坚持“量入为出”的原则,调整财政资金的支出结构,保持与国民经济发展同步,通过贴息等方式发挥财政资金的放大效应和杠杆调节作用,优先保障重点地区和重大设施的建设。

2、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原则,向民间资本和外资开放轨道交通、燃气、自来水、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以及教、科、文、卫等社会事业,为公益性设施建设筹措建设资金。

3、进一步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构建投融资的平台,疏通资金融通环节,积极探索银行贷款、发行建设债券、国际招标、BOTTOT等融资方式,加大民资、外资引进力度,形成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

第六十三条       滚动编制年度实施规划

每年滚动编制近期建设规划中的年度实施规划,适时对近期建设规划进行调校,增强近期建设规划的可操作性和指导性。

第六十四条       建立实施跟踪机制

建立近期建设项目库,通过对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反馈和分析,形成动态的互动循环机制。

第六十五条       加强规划的监督管理     

1、建立以近期建设规划为依据的立项审批制度

2、建立以近期建设规划为基础的土地供应制度

3、建立以近期建设规划为中心的规划管理审批制度

4、建立以近期建设规划为准则的规划监督检查制度

5、建立以近期建设规划为目标的领导责任制。

 

第十一章附则

第六十六条       本规划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六十七条           本规划包括规划文本、图纸。文本与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文本与图纸不一致时,以文本为主。

第六十八条       本规划由抚州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抚州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按照本规划进行具体规划管理。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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