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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组建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审批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建管科   发布时间:2008-04-30   文件编号: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04]62号文
 
①申请人提出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审批申请;②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所依据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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