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繁体版
www.jxfz.gov.cn
当前位置:
首页
>>
部门公开信息
>>
工商局
>>
行政执法
>>
执法依据
企业名称争议裁决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抚州市工商局法规科
发布时间:
2008-05-04
文件编号:
法律依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
附件:
抚州市人民政府 © 2005-2008 ,赣ICP备05000756号 未经许可,不得复制、转载
本站点由 抚州市信息中心 承办
电话:0794-8257126 E-mail:master@jxfz.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