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抚州市司法局注重“三抓”,即抓管理、抓规范、抓特色,全面提升了全市的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水平。 抓管理。一是为了更好地服务于回归人员,在设立市、县(区)、乡镇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设立基地服务中心,服务中心人员由基地企业所在地司法所人员、乡镇有关法律服务人员、法律援助中心(站)律师、综治人员、基地企业管理人员等组成。二是分工负责,明确职责。基地服务中心各组成成员,分为安置接待、法制宣传教育、事务管理等。三是信息管理。包括企业用工信息,刑释解教人员基本情况、家庭成员、社会关系、文化程度、技术特长、经济状况、就业岗位、帮教责任人、每月工作表现、遵章守纪表现等内容。 抓规范。建立健全了基地工作制度,重点建立了登记建档、二级帮教、工作流程等工作制度,并就安置对象、帮教职责、安置流程、工作制度等内容予以规范。特别是今年3月以来,抚州市司法局紧紧抓住中央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对2004-2006年期间刑释解教人员调查摸底专项活动的机遇,对全市的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了全面摸底,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了全市刑释解教人员信息资料库。为了进一步规范安置帮教工作,目前,抚州市司法局基层科正在着手制定《抚州市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办法》。 抓特色。一是坚持职业培训、帮教、过渡性安置三位一体。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开展职业技术、技能等服务性教育培训,司法行政部门负责开展法律、政策等引导性教育培训;坚持帮教与安置两手抓,促其就业有技术、生活有保障、思想有转化,较好地融入和谐社会。二是坚持开展 “三个延伸”活动。即“教育感化向监狱延伸”,通过与监狱联系协调,以被安置人员为主,将安置信息反馈到狱中,做好即将期满的在监在教人员的思想工作,解决其后顾之忧;“安置帮教向社会延伸”,即以基地安置为工作平台,带动社会各方面参与安置帮教工作,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共同参与安置帮教的工作格局;“安置对象向周边地区延伸”,即安置对象不仅仅局限于基地所在辖区境内,周边县区的回归人员也纳入安置范围,主动接纳周边城镇、农村刑释解教回籍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