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当前位置:首页 >> 部门公开信息 >> 司法局 >> 工作动态 >> 政务动态
 
抚州市主动介入积极参与全面部署抗灾救灾灾后重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08-04-24   文件编号:
 

  今年元月中旬以来,抚州市遭遇了历史罕见的低温雨雪冰冻天气袭击。恶劣的天气,给该市各行各业尤其是农业生产、农民生活造成了极大损失。灾情发生后,市委、市政府立即行动起来,领导全市人民全面迅速展开了灾后重建工作。全力打好灾后恢复生产重建硬仗,是当前的中心任务。为了全力配合全市打好灾后恢复生产重建硬仗,日前,抚州市普法办专门制定下发了《关于在抗灾救灾灾后重建工作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
  意见指出,全市各级法制宣传教育部门和广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要从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在抗灾救灾灾后重建工作中的重要意义,积极迎上,主动跟进,通过扎实有效的措施、喜闻乐见的形式,丰富多彩的内容,广泛深入开展抗灾救灾灾后重建法制宣传活动,为抗灾救灾灾后重建营造和谐有序的法治环境。
  意见要求全市各级法制宣传教育部门,要集中2个月时间,围绕抗灾救灾灾后重建这一主题,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为夺取抗灾救灾灾后重建的全面重大胜利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和法制保障。一是要围绕抗灾救灾灾后重建,积极宣传各级政府抗灾救灾帮助灾后恢复重建的各项优惠政策,积极宣传党和国家强农惠农各项政策,提高广大农民恢复灾后重建的信心和决心。二是要围绕当前农村正在开展的春耕备耕活动,积极宣传种子法、物价法、消费者权益保障法、农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法律援助条例、信访条例等各项社会救助和关注民生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广大农民依法维权、理性维权的能力和意识。三是要针对当前全市森林防火高发的态势,加强森林法、刑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尤其是要配合林业等部门,大力宣传“三禁止两不准一停止”规定,确保全市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和林业生态的全面恢复。四是要加强电力法、电信法、公路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确保基本通信设施和公路交通设施不因灾情的发生而受到人为的破坏。
 附件:
 
 
抚州市人民政府 © 2005-2008 ,赣ICP备05000756号 未经许可,不得复制、转载
本站点由 抚州市信息中心 承办
电话:0794-8257126 E-mail:master@jxfz.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