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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认真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08-04-24   文件编号:
 
     12.4日上午,天气寒冷,抚州市洪客隆广场热闹非凡,法制宣传标语飘扬,人头攒动,抚州市司法局在这里组织开展今年的全国第七个法制宣传日集中宣传活动。广场高挂着“开展法制教育,弘扬法治精神,推进依法治国,促进社会和谐,庆祝第七个全国法制宣传日暨宪法颁布实施25周年和实施依法治国方略10周年”的大型横幅标语,市司法局全体干职工、市公安局、市法院、市总工会等18家单位100多人参加活动,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晓媛,市人大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胡新生等领导到现场指导,王晓媛书记在现场作了热情洋溢的讲话,并在市司法局局长汪丽萍的带领下慰问了各个参加宣传活动的工作人员。
      在市司法局摆设的6个咨询点上,咨询群众一片热烈参与,市民围绕自己最关心的问题进行法律咨询及法律求助,我局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等工作人员悉心听述,对群体的咨询问题进行了很好的解答,引导他们如何采用法律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一些当场不能解答的,都做好了笔记和解决问题的部署。活动期间,我局共向市民散发“法律六进”图书以及《法律援助条例》1400多本、“12.4”法制宣传挂图400多份,并当场解决了下岗求助、安置补偿等问题的个案2个,整个宣传活动形式多样,法律解答细心有成效,受到了群众的高度评价,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作用。
      为进一步扩大“12.4”法制宣传面,我们在开展集中宣传点的同时,联合市移动公司利用移动网络平台向市民散发以“12.4”法制宣传主题的宣传短信10000多条,使广大市民随时随地可以接受到法制宣传。整个“12.4”法制宣传活动形式鲜活有效,在我市“法律六进”活动的全面推进的基础上,再一次掀起了今年全市公民学法用法的新热潮。(2007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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