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研究拟定全市人行系统党的宣传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总行、分行、中支党委关于党员思想建设、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决议。 三、指导辖内人民银行系统开展理论学习、理论宣传、理论研究以及形势、任务教育和思想教育,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员教育工作。 四、履行党委中心组学习秘书职责,协助中支党委中心组抓好理论学习工作;了解辖内县支行领导班子政治理论学习的情况,指导辖内县支行中心组理论学习。 五、调查分析辖内系统干部职工思想动态,指导辖内系统党组织围绕中央银行中心工作,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六、督促检查辖内系统贯彻落实总行、分行、中支党委关于精神文明建设部署的情况;调查了解、研究分析辖内系统精神文明建设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中支党委反映并提出建议;组织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经验的交流推广;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七、负责中支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宣传和表彰先进典型。 九、指导辖内系统宣传思想工作,并承担辖内宣传干部的培训工作。 十、搞好辖内系统有关党的思想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载体建设与管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