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20-21日,由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胡德成,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崔阳生,省人防办党组书记、主任梁闽春,省人大代表万伟成等组成的省人大人民防空法执法检查组一行8人深入抚州,就我市贯彻实施人民防空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市委书记钟利贵,市委副书记、市长甘良淼,副市长陈日武看望了检查组一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求明陪同检查。 8月20日,检查组通过现场察看、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方式,对我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情况进行详细了解和检查。在情况汇报会上,副市长、市公安局长刘安东介绍了我市贯彻落实人民防空法的自查情况;21日上午,市长助理周战超出席了情况反馈会。检查组认为,抚州市委、市政府和抚州军分区高度重视人防工作,抚州市在贯彻实施人民防空法中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人防工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建立了防空地下室联审联批制度,将人防规划纳入了城市总体规划,完成了人防专项规划的设计方案,出台了一系列人防地方法规政策。检查组同时也强调,要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强人防法制宣传,制定好人防工程建设规划,严格执行易地建设费征收标准,健全人防机构,加强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抓好开发区和省级人防重点城市人防工作的开展,适应人防、民防两防一体化的需要,加快人防地下指挥所的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