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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江西省乡村旅游示范点指南
信息类别:资质认证
  文件编号: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08-10-14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F00370-0802-2007-0005
  责任部门:抚州市旅游局综合科
 

事项依据

  《江西省乡村旅游示范点检查标准(暂行)》、《江西省乡村旅游示范点管理暂行办法》([2007]11号)

办理对象及范围

办理条件 符合《江西省乡村旅游示范点检查标准(暂行)》和《管理暂行办法》的单位
申办材料

示范点对照检查标准自检、自评材料,当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报告书等。

办理程序

示范点对照检查标准自检、自评——当地旅游部门申报——市级旅游部门初评——省级旅游行政部门审批——公告

办理时限

2个月以内

收费标准 免费
承办机构 抚州市旅游局综合科
办理时间地点邮编 每个工作日, 抚州市行政中心B座一楼120室,邮编344000
联系方式 0794-8212559
监督电话 0794-8252558
网上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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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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