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当前位置:首页 >> 部门公开信息 >> 林业局 >> 法规文件 >> 其他有关文件
 
抚州市林业局关于认真做好2007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群众反映有关主要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林业局   发布时间:2008-08-26   文件编号:抚林局字[2008]32号
 
 

抚州市林业局关于认真做好2007年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群众反映有关主要问题

整改情况报告

 

一、办事要公开公平公正,程序应该尽量简化,加大工作透明度,办事的程序要像公告牌一样的公开

近年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行政务公开、优化政务环境的有关规定,严格依法行政,采取有力措施,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切实转变作风,大力推行“阳光政务”,着力打造信用林业,树立了林业部门的整体良好形象。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切实加强领导,为搞好政务公开工作提供组织保证

我局对政务公开工作极为重视,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订了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计划和工作实施方案,将其列为各县(区)林业局和局机关年度目标考评重要内容,并定期召开专题会议,了解分析情况,进行检查督促,研究布置工作。为使政务公开工作能够真正落到实处,我局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先后制定并下发了《抚州市林业局政务公开工作计划》、《抚州市林业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抚州市林业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抚州市林业局关于对优化经济政务环境实行责任追究制的实施办法》、《抚州市林业局关于开展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综合测评实施方案》等文件。同时,我局认真抓好学习、宣传和动员工作,提高了大家的思想认识,增强了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着力建章立制,为搞好政务公开工作提供机制保障

为搞好政务公开工作,促进林业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一是制定了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办事公开制、监督检查制等政务公开基本工作制度。我局从抓机制入手,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如公开承诺主要有以下六个方面的内容:1、公开政务。公开行政许可事项、办事依据、办事途径和投诉处理途径等。2、公平待人。做到文明服务,以礼相待,有问必答,不让办事人员受气。3、公正办事。做到生人和熟人一个样,不拖延,不推诿,严格按规定时限予以办结。4、落实责任。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四项制度。5、廉洁从政。严格落实国家林业局“廉洁自律六不准”和市委、市政府“九严禁”的规定,树立林业人良好形象。6、强化监督。及时查处违反规定的人和事。设立举报电话,电话号码:0794-8279672。

二是建立健全了政务公开监督员制度和人民群众监督制度。做到工作有计划、有方案、有总结,每年定期、不定期召开监督活动,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认真监督检查。

三是建立了政务公开违纪责任追究制度,实行了“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机制。即局机关工作人员破坏政务环境的,责任人员承担全部责任;局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单位负责人对本科室、本单位的政务环境工作负责;局领导按业务分工对分管科室、单位的政务环境工作负责。同时,为贯彻省、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动员大会精神,我局在往年实行优化政务环境五条禁令和廉洁自律六不准的基础上,又实行了四项措施:1、干职工饮酒五严禁,即严禁干部在下乡调研、检查和督查工作中中餐饮酒;严禁干职工工作日中餐饮酒;严禁干职工在值班、加班工作中饮酒;严禁干职工在公共场合猜拳、酗酒;严禁酒后驾车。2、林政管理五公开:分配指标公开;办理征占用林地程序公开;木材检查执法程序公开;办理木竹放行程序公开;林业规费收取的标准公开。3、干部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五禁止:禁止打牌赌博;禁止收受红包;禁止上班时间上网娱乐、炒股;禁止市局内用公款相互宴请;禁止利用职权侵犯群众利益。4、依法行政五不准:不准以权谋私;不准在执法过程中乱收费;不准违规上路乱检查、乱罚款;不准聘用临时人员在执法岗位上工作;不准违反程序办事。局机关工作人员如有违犯以上有关规定,将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实行了政务环境保证金制度。局领导和干职工每人交纳500元作为政务环境保证金,发生破坏政务环境事件,即没收保证金并处罚相同金额罚金。

(三)加大公开力度,为搞好政务公开工作提供监督途径

为搞好政务公开工作,我局采取不同形式,通过不同途径,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事关重大决策、重大事项,行政许可项目,政府决定的资源配置、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涉及行政处罚、考试录用等事项实行了四公开,并公布投诉途径及投诉电话。一是网络公开,将本局政务管理的行政审批、审核、许可事项、法律法规规定、行政收费依据、收费标准、交费方式、实施程序、工作时限等全部在《抚州市政府公共信息网》上公开,同时进入市行政审批大厅内公共电子触摸屏内公开,方便群众查询,接受群众监督,提高办事效率。主要公开内容有:建设工程征(占)用林地审核、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核发、林区经营(含加工)木材许可、木材运输许可、林木采伐许可、需要临时占用林地审批、森林经营单位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工程设施占用林地审批、经营利用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许可、植物检疫证核发等。二是公开栏公开。在局机关办公楼显著位置,设立政务公开栏,对本局行政许可事项、六项公开承诺、五严禁五公开五禁止五不准予以公开;设立局机关工作人员岗位公开栏,对其姓名、职务、照片予以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三是新闻媒体公开。对公务员录用、项目投标、重大林业决策等事项在《抚州日报》公开。四是会议公开。工作纪律、单位干职工社会福利等,在全局机关干职工大会上公开。同时结合政风行风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活动开展采取上门走访、召开座谈会、发信函等形式,广泛征求有关单位、部门及客商对我局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从中找出不足,并采取有力措施限期进行整改。

(四)狠抓“窗口”建设,为搞好政务公开工作树立形象示范

根据市委、市政府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我局在市集中办事大厅设立了林业工作“窗口”,全面办理所有与收费相关的业务。“窗口”实行“一站式”办公和“一条龙”服务,向群众详尽公开具体办事程序、办事步骤和服务方式,有办事指南、行政审批及收费项目指南和服务承诺,设立了桌签、设置了“征求意见簿”及举报和咨询电话,并有专人受理。为树立林业良好形象,我局选派了3名工作责任心强、业务熟悉、综合素质高的干职工到“窗口”工作。这些同志认真遵守大厅的各项规章制度,佩戴胸卡上班。对前来窗口办事的人员做到态度热情和蔼,服务周到负责。只要资料齐全,“窗口”工作人员均严格按照市集中整治投资软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的时限内给予办结;对资料不全的,窗口工作人员耐心细致解答并做到了书面一次性告之。“窗口”从未发生过贻误项目审批、被客商投诉的情况,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五)加强设施建设,为搞好政务公开工作奠定基础

为搞好政务公开工作,我局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加强信息化各项建设,大力推行电子政务,建立了工作机构,安排专人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实现了纵向与省林业厅、信息中心、各县(区)林业局,横向与市委、市政府的网络实现全面连接,并在年初达到林业系统可自行召开视频会议的软硬件要求。同时,建立了网站、网页,组建了局域网,开设了政务公开的内容专页、专栏,做到每季度在《抚州日报》或市政府网站的“阳光政务”专栏上发布两项政务信息。同时,积极参加省市电子政务业务培训,努力提高综合业务素质,并制订下发了加强局电子信息网络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确保网络安全运行。

几年来,我局通过大力推行政务公开,提高了办事效率,增强了服务意识,有效地促进了工作作风的转变,推进了依法行政,取得了一定成绩,为我市“三个文明”建设作出了贡献。但与社会各界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特别是在进一步提高队伍综合素质、增强服务意识、拓宽公开林业依法行政程序的渠道和途径等方面要继续努力。我局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开拓进取,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树立全局意识,加强督促检查,全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履行好工作职责,不断拓宽服务内容,继续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推进依法行政,为富民兴市、构建和谐平安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要多到各县(区)走走,深入群众,帮助基层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在办理林权证时要加强调研,对一些不可遇因素要及时调查处理。同时,上级领导要多体贴基层干部,多采纳他们的意见,体贴他们的辛苦。

1、深入基层,加强调研,着力解决基层问题。今后我局将安排相关人员围绕当前林业的难点、热点问题,选取好调研课题,深入林业基层、农村开展调研工作,并形成调研报告,给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尽最大的力量解决群众实际问题。

2、结合2008年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赴林业基层征求意见,并把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归纳、梳理,并针对性地做好整改工作,让林业基层的干部职工满意。

3、林权证发证是林改的重要工作,在林改过程中,我市共发放《林权证》53万多本,广大的基层干部面对千家万户的群众,爬山涉水,历尽了千辛万苦。林改中的一些情况复杂、疑难问题,使工作更加艰难。目前,我市的林权证发证工作已经全面结束,今年的工作主要是解决林改的遗留问题。我们将认真听取基层干部的意见,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对一些遗留的林权纠纷进行进一步调处,对一些错证进行更正,对林权档案进行完善。特别是对个别至今还没有将证发到林农手中的情况,以及证发下去了又重新产生纠纷的情况进行进行专门调研,积极解决问题。

三、要加强林业法律政策的宣传,加强对林业执法人员的培训,多为林农提供林业科技方面的有关知识。

1、加强林业法律政策的宣传,加强林业执法人员的培训,是林业依法行政的一项基础性、经常性工作。这些年来,我局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始终坚持一手抓林业经济发展,抓林业依法行政,一手抓法律政策学习宣传,抓林业执法人员培训和队伍建设,以提升部门法制工作水平,提高林业干部职工的队伍素质来促进林业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几年来,我局先后获全国林业系统“四五”普法先进单位、全省“四五”普法先进单位、全省林业法制工作先进单位、全市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等多项荣誉。但是对照更高的要求,对照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我们还存在不少的问题。林业法律政策的学习宣传和林业执法队伍的培训、建设,是一项永无止境的工作。2007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中群众反映我局要进一步加强林业法律政策的宣传,加强对林业执法人员的培训,我们认为,这体现了人民群众对我们林业事业的关注关心,是对我们林业工作的监督鞭策。为此,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专门研究部署,指定专人负责,采取得力措施认真予以整改。一是全面铺开了“五五”普法依法治林工作,制定了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坚持内外结合、上下结合,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特别是注重加强对林业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二是积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坚持法制讲座制度、干部职工学法制度、领导干部中心组学法制度,局机关干部职工每月学法一次,党委中心学习组每两月学法一次,各个科室每半月学法一次,从而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制水平。三是抓好法律法规培训、考试。根据市普法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和省林业厅的统一安排,多次对全市林业系统干部职工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参考面均达98%以上。先后举办了全市基层林业工作站长、全市木材检查站长、全市林木种苗站长等多期全市林业行政执法人员法制培训班,参加培训的人员达1000人;并组织7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和执法管理人员参加市法制办组织的综合法律知识考试。尤其是去年我局组织了11个县(区)林业局的林业政策法规部门的工作人员参加了省厅举办了全省林业法制工作培训班,普遍受到了一次良好的教育。四是配合省、市人大开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江西省林木种子管理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执法检查,开展了多形式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五是及时购买普法教材。分发到局领导、各科室及市直林业单位,便于组织学习和宣传。六是坚持学法与用法相结合,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文明创建活动。社会各界对我局依法行政工作普遍反映良好,局办事窗口连续荣获市委、市政府表彰的市集中办事大厅文明窗口二等奖。七是健全机构,加强法制队伍建设。我局进一步明确了法制工作机构在加强林业法律政策学习宣传、推进林业依法行政中的职责,充实和加强了法制工作机构的力量。目前,除市局成立了政策法规科以外,乐安、南丰县局经编委同意正式组建了政策法规股,资溪、广昌、黎川、临川等县(区)都挂牌设立了政策法规股,其他县也明确了承担林业法制工作的股室,并且落实了具体工作人员。全市林业法制机构已初步建立,人员基本到位,经费基本得到保障,办公条件大为改善。八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对全市林业行政执法人员经培训考核统一核发了执法证件,清理了本部门不在执法工作岗位的人员以及合同工、临时工,并将经法律考试培训合格的全市执法人员信息全部录入了“全国林业行政执法人员管理系统”,纯洁了执法队伍。九是把林业法律政策学习、宣传、培训列入林业行政执法责任制和全市林业行政执法大检查的一项主要内容,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学习培训效果。

2、加强林业法律政策学习宣传培训是一项长期性、经常性的工作,任重道远。下一步,我们仍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从依法行政的高度,加强学习,加深宣传,加大培训,以高效务实的法制工作水平,确保林业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全面开展。

3、抚州市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十分重视林业科技工作,利用林改后林农群众对林业科技需求迫切的良好机遇,因势利导,进一步加大林业科技帮扶林农的工作力度,认真实施“科技帮扶”工程,组织林业多学科专家开展多种形式的送林业科技下乡周、月活动,2007年仅市本级就有5次。去年全市林业系统共培训林农7500余人次,培养林业个体示范大户26户,结对子帮扶林业个体专业户760户,科技服务推广应用率达70%以上,良种使用率达85%以上,受到了广大林农群众的欢迎和好评。

一是进一步实施科技帮扶,加大服务林农工作力度。2008年上半年,先后开展了送林业科技下乡活动4次,分别是3月18日在南丰县太源乡开展科技赶集活动,组织了8名林业专家参与,现场解答林农提出的疑难问题100多个,印发了雨雪冰冻灾后恢复重建技术读本300份,并向群众散发速丰林营造、病虫害防治、森林防火、经济林培育、野生动物保护等技术资料20多种4000多份,受益群众1200多人;4月2日,组织5名专家到宜黄县中港乡鹿港村开展挂点林业科技帮扶工作,发放技术资料1000多份,现场解答提问60多个,进一步提升了挂点村林农学科技用科技的意识和水平;就灾后毛竹林恢复重建,派出专家到临川、资溪两县(区)开展了二期培训,讲解了毛竹腔(蔸)施肥技术和操作要点,林农反映受益匪浅。

二是进一步创新工作方法,提升科技服务效能。今年我们将进一步创新科技服务工作方法,利用网络、热线电话等现代先进技术,更加方便快捷地解答林农生产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继续加大结对子帮扶力度,实行专家一对一的服务、全程跟踪服务,健全相关档案,深入田间地头解答疑难问题,提升科技服务效能,为抚州林业发展和促进林农增收作出新的努力。

四、加强林区的治安和管理,重视林业源头管理,多造点树,并希望栽下去的树木要好好管理。

一是加大林区警务战略建设的力度,推动警力下沉,警务前移,警民携手,构建和谐平安林区创造稳定的治安环境。

二是结合林权制度改革和群众要求,因地制宜建设警务室。规范警务区警务运作,开展警民共建、警企共建,把林区警务室设置与林区“三防”组织建设紧密联系起来。

三是完善对警务区民警工作的管理、监督、考核机制。改革勤务方式,在林区治安复杂、警务较多或配备协警员的派出所推行弹性工作制、错时工作制、主副班工作制,把有限的警力配置到案件高发、防范薄弱、群众需要的时段和部位,把巡访、巡查、巡逻作为派出所民警的主要勤务方式,近距离防控违法犯罪、零距离服务林区群众,有效提高防控能力。

四是加强调研,准确把握林区治安秩序态势。加强对新形势下林区治安状况的分析,总结带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适时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专项打击行动。

五是充分发挥森林公安信息网络的作用。提高对林区社会面的控制能力,及时掌握林区治安动态,积极参与林区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

六是完善信访工作机制,落实信访案件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提高办理信访件的效率和质量。要提高应对紧急情况的处置能力。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

七是建精建强基层刑侦队,强化刑侦基础工作建设。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森林公安刑侦工作,充分发挥市森林公安机关直办、督办案件的作用,切实加强大要案查处力度。

八是全力落实科学发展观,利用林改后群众造林积极性高涨的良好机遇,因势利导,进一步落实植树造林目标责任制,加快植树造林步伐,连续三年造林面积超过50万亩,保护了抚州青山绿水的良好生态环境。为推动植树造林工作,制订了优惠政策。全市企业或个体投资造林500亩以上,在秋季验收合格后,只要企业或个人有符合采伐条件的山场,可凭验收单和造林合同,按每亩1立方米的标准申请采伐指标,林业主管部门优先解决。企业或个人利用残次林、火烧迹地造林的,对其山场林木采伐,林业部门按实际采伐量优先安排。

一是抓好林业重点工程建设,高质量完成林业重点工程建设任务。今年我市林业重点工程建设任务18.4万亩,其中退耕还林11.5万亩,日本政府贷款造林6.5万亩,长防林工程0.4万亩,要按照项目要求,落实造林主体,精心组织好实施,确保完成任务,决不能留尾巴。加强林业重点工程的质量管理和检查验收,对质量达不到标准的要及时补植、整改。

二是抓好受灾造林地的补植补造。尤其是要抓好公路沿线受灾林地的造林和退耕还林工程的补植补造。对主要公路沿线的受灾林地,包括冰冻灾害受损林地和火灾受损林地,组织专门人员加快林地清理,尽快造上林,保持我市青山绿水的良好形象。对受灾成活率达不到要求和损毁的退耕还林地,下发整改通知单,组织退耕户和承包户进行补植,确保退耕还林工程建设质量。

三是加快平原造林和四旁地造林。组织交通、公路、城建、水利、开办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和分工,搞好造林规划,抓好部门造林绿化。加快平原造林,山上受灾山下补,充分利用沟、渠、堤、路和房前屋后等四旁地大力发展泡桐、杨树、桤木、马褂木等平原造林速生树种,县(区)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抓好平原造林示范点,通过加快平原造林,使我市森林覆盖率增长目标不受到灾害影响。

 

 

二○○八年三月二十日

  

 附件:
 
 
抚州市人民政府 © 2005-2008 ,赣ICP备05000756号 未经许可,不得复制、转载
本站点由 抚州市信息中心 承办
电话:0794-8257126 E-mail:master@jxfz.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