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切实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的通知 各县(区)林业局: 野生动植物是人类的宝贵资源,根据国家、省有关精神,经研究,请各地于近期特别是奥运期间,要认真做好辖区内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重点是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清查各地药店,涉及熊胆、虎骨成分药品不能上柜销售,禁止张贴相关广告; 2、禁止在各大商场、超市、旅游景点摆卖野生动植物制品,如蛇酒、鹿茸、象牙雕刻品、红豆杉雕刻等; 3、禁止在各集贸市场、农贸市场等地公开摆卖54种名录以外的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禁止在上述场所公开宰杀野生动物; 4、清查辖区内餐饮业单位,禁止销售蛇类等敏感物种,禁止公开宰杀野生动物,禁止张贴广告; 5、清查辖区内的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对不符合养殖技术规范的要予以取缔,禁止开展活鹿取血、割取鹿茸等活动; 6、当地有动物园的,要对其养殖设施条件进行检查,禁止当众投喂活食;请清理各地的游动马戏团等表演单位; 7、规范相关宣传报道,要明确一名专门的对外宣传人员,并于7月28日前将名单回馈;其他工作人员禁止接受媒体对野生动植物相关的采访;禁止对野生动物案件查处的报道; 8、加强对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运输管理,禁止运输蛇类等野生动物; 9、外国人及其它国内组织来我市开展野生动植物等野外考察的,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二○○八年七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