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年全市林业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 自查自纠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林业政风行风建设,主动发现和全面掌握林业系统政风行风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经研究,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建设人民群众满意的行政执法单位这一目标,以关注民生,服务群众为主线,以深化林权配套改革和灾后森林恢复重建为抓手,坚持纠建并举,重在建设,以改进政风行风、加强效能建设为核心,以维护和实现广大林农及林业经营者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为宗旨,以群众满意为标准。,通过多途径、多方式、广泛收集社会各界对林业工作的意见或建议,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工作,进一步推进林业政风行风建设,以促进我市林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内容 根据《2008年全市林业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自查自纠主要内容如下: (一)自查自纠年度林业工作落实情况。是否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尤其是抗冻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中的各项任务;是否按计划完成了各自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是否按科学发展观要求推进本系统林业事业发展。 (二)自查自纠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是否按规定下拨,是否按要求使用,是否存在贪污、私分、挤占、挪用、套取、截留、抵扣、代扣其他款项问题;各项惠农资金发放的时间、对象、标准、范围、方式是否符合规定等。 (三)自查自纠林区社会秩序稳定情况。是否认真受理并妥善处理了群众的来信来访,侵害林农利益的突出问题是否及时进行了查处;是否因工作不到位而出现群体性上访或越级上访事件;是否因监管不力而出现了严重的破坏森林资源等违法违纪案件。 (四)自查自纠机关制度建设情况。是否建立并推行了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是否建立并推行了政府信息公开、决策公开、办事公开;是否落实了《行政许可法》,做到依法行政、依规办事;是否积极推进电子政务建设等科学管理办法和手段,提高了办事效率;是否建立健全了促进政风行风建设的实效机制。 (五)自查自纠窗口单位工作作风情况。森林公安局(所)、木材检查站、林业工作站、种苗站、森防站、野保站等执法是否按要求进行了规范化建设;是否存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和推诿扯皮、生冷硬顶的现象;是否存在对群众合理要求置之不理、久拖不办等问题;是否存在以权谋私、索拿卡要的行为;是否存在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等现象。 三、工作安排 (一)自查工作安排 1、开展问卷调查活动。 (1)主要工作:向林业基层站(所、林场)、社会各界、县乡镇、村委会有关单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木竹加工企业,造林大户,野生动植物经营利用大户,林区乡、村、林农等发放问卷,征询对林业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并将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有关县(区)林业局等。 (2)工作分工:问卷调查活动由市局民评办组织实施。 ①调查问卷由市局纪检监察室负责设计,并报市局领导小组审定。 ②发送对象及通信方式由各县(区)林业局,市局有关科室、单位负责提供。要求提供的调查对象按各县(区)大小均衡分布,原则上每个县(区)、乡镇各种调查对象都要有代表。 ③问卷及专用信封印刷、发放,问卷回收、意见整理等由市局民评办负责。 ④收集的意见和建议,由市局领导带队赴各县(区)林业局,向县(区)林业局领导面对面反馈。。 (3)时间安排:6月16日至7月30日。 ①6月16日一6月30日:设计阔卷,确定间卷发送范围及通信方式,印刷问卷及专用信封,、完成问卷发送等。 ②7月19日一8月6日:回收间卷、意见整理。 ③8月11日一8月14日:向各县(区)林业局面对面反馈意见和建议。 2、聘请评议员监督政风行风。 (1)主要工作:从纪委、人大、政协、民主党派、工商联、企业家协会等聘请12名以上同志担任评议员,组织评议员采取各种方式广泛征集社会各界对林业系统政风行风意见或建议,组织评议员参与有关评议工作。 (2)工作分工:由各县(区)林业局负责聘请评议员监督政风行风,厅民评办负责督查指导。 (3)时间安排:聘请评议员工作要求在7月10日前完成,其他工作与民主评议工作同步进行。 3、举办现场征询群众意见活动。 (1)工作内容:制作宣传横幅、条幅,印发一批宣传资料,大力宣传林业政策法规、灾后重建工作、林业生态建设、林业部门职能,以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有关要求等;现场发放征询意见表,广泛征询群众意见;现场接受群众咨询等。 (2)工作分工:由市局民评办统一部署,各县(区)林业局自行在本县(区)中心广场举办现场征询群众意见活动。 (3)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4、设立投诉电话、开通电子信箱征询群众意见。市局民评办已向社会公开了投诉电话(0794-8279672)和电子信箱(fzlyxx@163.com),各县(区)要在6月底前设立投诉电话、公布电子信箱,以便征询群众意见。 5、其他形式征询群众意见。如:召开不同对象的座谈会、民主评议会,开展明查暗访、收集来信来访等,广泛征询基层单位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在7月底前完成。 (二)自纠工作安排 1、研究自纠办法。各县(区)林业局要在全面疏理通过各种途径征询的意见和建议,以及上级部门反馈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研究纠正整改办法,明确整改责任、目标及时限要求。要求在8月5日前完成。 2、切实进行整改。各县(区)林业局要针对收集的意见和建议及自查出来的各种问题,逐一进行纠正整改,并进一步完善有关工作规范、制度等。要求在8月底前结柬。 3、及时进行总结。各县(区)林业局要在9月15日前认真做好整改情况的总结检查,并按照《2008年全市林业系统民主评议政府行风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上报整改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自查自纠工作是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重要内容,是促进林业工作再上新台阶的有效手段。各级林业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自查自纠工作,要把自查自纠重大林业项目、民生工程、服务对象以及灾后重建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通过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 (二)切实加强自查自纠工作组织领导。要求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加强勾通协调,并抽调业务骨干参与自查自纠工作,切实使自查自纠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要认真完成自查自纠工作的规定动作,合理安排自选动作,创新工作方法,保证征询的意见和建议全面、客观、确保自纠。工作扎实长效。 (四)对查找出来的问题,要举一反三,认真核实,切实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严禁违规向被评单位提供投诉举报问题的导位或人员情况,严禁刁难或报复投诉举报单位或人员。 2008年6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