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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全市林业工作站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施意见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林业局   发布时间:2008-08-26   文件编号:抚林局发[2008]23号
 
 

2008年全市林业工作站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施意见

 

各县()林业局:

    200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实施“五五”普法规划的关键之年,为切实做好全市林业工作站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高全市林业工作站干部职工的林业法制意识,全面推进依法治林,根据省林业工作总站《2008年全省林业站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施意见》(赣林站字[2008]14)精神,结合全市林业工作站实际情况,现制定2008年全市林业站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学习《江西省森林条例》为抓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着力提升全市林业工作站系统干部职工的法律素养,预防林业工作站系统涉林职务犯罪,加快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林进程,为推进抚州和谐林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贡献。

    二、工作任务

    ()认真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加强普法宣传教育。

    1、切实抓好《宪法》和林业法规的学习宣传。全市林业工作站系统要突出学习《宪法》,要通过举办基层林业站站长培训、开设专题法制讲座及“12.4”法制宣传日等多种方式,大力开展学习宣传宪法的主题活动,努力提高全市林业工作站系统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自觉遵守宪法,忠实执行宪法,带头维护宪法权威;要紧紧结合林业法制建设进程,利用标语口号、宣传画、宣传展板、新闻媒体宣传等多种形式,大力学习宣传《江西省森林条例》、《江西省森林资源转让条例》、《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突发事件应对法》等与林业建设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为林业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2、围绕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加强对林区、林农法律法规知识宣传。要继续按照国家林业局林策发[2007]98号文件要求,加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重点普及《物权法》、《森林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土地管理法》、《合同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扩大林业法律知识的普及面,提高林农学法、懂法、用法意识,为林权制度配套改革顺利推进提供保障。

    3、继续深入宣传《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围绕我市林业工作重点,每个工作站都要组织开展好以“一学三讲”(即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大力推进“法律六进”(进机关、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使依法行政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抓好重点对象普法教育,着力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1、进一步加强全市林业工作站系统干部职工的法制宣传教育。要结合工作实际,继续加强学习《国家林业局关于加强预防涉林职务犯罪的意见》(林办发[2007]156)和《预防涉林渎职犯罪手册》,认真落实省总站《关于在全省林业站系统进一步深入开展预防涉林职务犯罪活动的通知》(赣林站字[2008]13)精神,重视和加强基层林业站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勤政廉政、秉公执法的思想意识教育和警示教育;各县()林业工作站(林政股)要结合林业站长培训,有计划增加林业工作站工作人员的法纪、党纪政纪教育,重点加强林业工作站干部职工在的林政管理和行政执法的热点、难点问题教育培训,切实把握工作中的“不作为”和越权行政、越权执法等职权要素,既要提高林业工作站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更要提高林业工作站干部职工的政治、法律素质。

    2、着力完善林业工作站系统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管机制。要按照国家林业局《全面推进依法治林实施纲要》的要求,围绕我市林业工作重点,进一步加强基层林业站林业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和《江西省林业工作站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学习。严格执行林业行政执法人员上岗培训考核制度,不断提高基层林业工作站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和能力,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评议考核监督制和错案、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确保各项林业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

    ()加强组织领导,切实保障普法工作深入开展。

    1、建立健全林业站系统普法工作机制。全市成立以黄荣辉副局长任组长,钱江华站长为副组长,各县(区)林业工作总站站长(林政股长)为成员的抚州市林业工作站系统“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市林业工作站“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部署、检查及目标考核;各县(区)林业局要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摆上各级林业工作站的议事日程,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确保“五五”普法规划各项任务的落实。

    2、着力加强法制宣传队伍建设。各县()林业工作总站(林政股)要分别落实1名法制宣讲员,加强对基层林业站法制宣传骨干的培训,着力提高林业法制宣传教育者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知识水平。

    3、强化林业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全市林业工作站要充分发挥宣传阵地优势,增强宣传教育的效果,要充分发挥电视、报刊、广播、板报、横幅等宣传阵地的作用,建立法制宣传标牌、法制宣传长廊,广泛宣传与林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积极开展“送法下乡,带法回家”等活动,将法律知识送到千家万户,把法律和政策真正交给林农,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支持林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新格局。

   三、工作要求

   1、提高对做好“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认识。法制宣传教育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做好2008年林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对于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林业产权制度配套改革具有重要意义。各县(区)林业局要充分认识加强“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克服松懈思想和厌烦情绪,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结合实际、统筹部署,把“五五”普法规划贯彻好、实施好。

2、开展“一月一法”活动。各县(区)林业工作站要根据今年确定的林业普法治理工作规划,结合实际,合理安排学习时间,按照一月学习宣传一部法律知识的要求制定方案,做到有资料、有记录、有辅导员、有笔记、有体会、有考试,做到形式和内容统一,确保学法效果。

3、适时组织开展林业“五五”普法检查。各县(区)林业局要对本辖区基层林业工作站“五五”普法规划落实情况进行一次自查,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制定措施,及时改进;市林业工作总站将在下半年结合标准化站建设检查对基层林业站“五五”普法规划落实情况进行抽查,确保林业“五五”普法规划的全面落实。

 

 

 

二○○八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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