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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林业系统2008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林业局   发布时间:2008-08-26   文件编号:抚林局发[2008]19号
 
 

全市林业系统2008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

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林业政风行风建设,推进林业依法行政,不断增强服务意识,塑造“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部门形象,根据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抚州市2008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抚府办字[2008]50号)要求,结合我市林业实际,现就2008年我市林业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纠建并举的原则,把解决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贯穿于民主评议工作的全过程,以正确履行职责为核心,以加强队伍建设为关键,以服务群众为重点,以人民满意为标准,以防止和纠正制约我市林业经济发展、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为目标,全面推进林业政风行风建设,为更好更快推进抚州林业赶超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评议对象和内容

(一)评议对象:市林业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各县(区)林业局机关及其所属单位。

(二)评议内容:

 1、对本单位、本系统存在突出问题的自查自纠情况。是否制定了自查自纠工作方案;是否通过多种形式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对自查出来的问题是否及时进行了纠正和处理。

2、对2007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中群众所提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是否对2007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中群众所提意见、建议进行了认真梳理;是否按要求对这些意见和建议抓了整改落实。

3、对2008年省“政风行风热线”收集的群众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是否参加了当地政府纠风部门组织开展的“政风行风热线”接听活动;对活动中收集的意见和建议是否进行了认真梳理和整改。

4、年度林业工作落实情况。是否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完成了厅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尤其是抗冻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中的各项任务;是否按计划完成了各自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是否按要求全面深入推进了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各项工作;是否按科学发展观要求推进本系统林业事业发展。

5、机关制度建设情况。是否按要求推行了政府信息公开、决策公开、办事公开;是否建立健全了促进政风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6、窗口单位工作作风情况。森林公安局(派出所)、木材检查站、林业工作站、种苗站、森防站、野保站等单位的行政执法是否按要求进行了规范化建设;是否存在聘用临时工现象;是否存在向执法单位下达罚没经济指标现象;是否存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和推诿扯皮、生冷硬顶的现象;是否存在以权谋私、索拿卡要行为和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等现象。

三、组织实施

今年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继续按照统一组织,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上下联动,成果共享的办法组织实施。按照分级负责、下管一级的原则,市林业局的民主评议工作,由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各县(区)林业局的民主评议工作,由市林业局会同各县(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四、评议方法

今年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从5月下旬开始,至11月底结束。

(一)动员部署。1、成立领导机构。市、县(区)林业局成立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设立办事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本单位、本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2、制定实施方案。各县(区)林业局要根据本实施方案和当地政府的要求,结合实际,认真制定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实施方案。各县(区)林业局的实施方案于65日前报市林业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3、广泛宣传发动。市、县(区)林业局要召开本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动员大会,全面部署。要通过网站、广播、电视、报刊、标语、简报等载体,广泛宣传今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指导思想、评议对象、评议内容、组织实施、评议方法及工作要求,以营造良好的评议工作氛围。

(二)自查自纠,督促整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市、县(区)林业主管部门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针对本部门、本系统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各被评单位,认真督促整改落实。同时,认真督促各被评单位抓好2007年全市林业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调查中收集意见、建议和2008年省、市“政风行风热线”收集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县(区)林业主管部门自查自纠工作方案于612日前报市林业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逐级汇总的方法,县(区)林业主管部门组织自查自纠情况和督促整改落实情况汇总后,于95日前报市林业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实施群众满意度调查。重点是围绕服务林业重大项目评议政风行风;围绕服务林业民生工程评议政风行风;围绕林业服务对象评议政风行风。对县(区)林业局的群众满意度调查,采取问卷测评的方法进行,由市林业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组织,围绕重大项目、民生工程、服务对象等对象发放适当数量的问卷测评表。在群众满意度调查中,如发现某个被评单位提供虚假服务对象名单,发现一例扣该被评单位群众满意度调查总分的0.5分,扣分上限为5分。

(四)交叉检查评估。市林业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会同各县(区)林业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在各县(区)林业局组织自查自纠、督促整改落实的基础上,于9月中旬在全市对各县(区)林业局整改落实情况组织开展交叉检查评估。成立若干个检查评估组,每个组负责一个片区的检查评估工作,组长由市林业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担任,成员分别从市、县(区)林业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中抽调。检查评估主要围绕2007年全市林业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调查中收集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2008年省、市“政风行风热线”收集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和2008年林业系统自查自纠中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等方面的内容进行(具体方案另定)。

(五)集中统分。市林业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问卷测评、群众满意度调查、交叉检查评估进行封闭统分,并进行排名。统分排名结果呈报市林业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审定。其中,分数统计按以下方法进行:

对县(区)林业局的评议分数统计。根据问卷测评、群众满意度调查、督促整改落实三个方面进行综合打分。采取百分制计分,计分方法为:(1)问卷测评和群众满意度调查占民主评议总分的70分。其中,问卷测评占40分,设定“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太满意”、“不满意”五个等次,对应分值为0.90.850.80.750.7,另设“不了解”一栏,不计总分;群众满意度调查占30分,由市林业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对县(区)林业局的群众满意度调查结果,求取平均分计算得出。(2)督促整改落实占评议总分的30分,由市林业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对各县(区)林业局交叉检查评估情况,求取平均分计算得出。

另外,对县(区)林业局评议的最终得分实行加分、扣分。县(区)林业局在本县(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排位前三名,第一名加3分、第二名加2分、第三名加1分;县(区)林业局在本县(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排位后三名的,倒数第一名扣3分、倒数第二名扣2分、倒数第三名扣1分。

(六)公布结果,总结表彰。市林业局公布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结果,召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总结表彰会。对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综合得分排名前三位的县(区)林业局予以表彰并授予“2008年全市林业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先进单位”奖牌。对排名最后一名的县(区)林业局通报批评,并责成其主要领导书面说明情况,限期整改。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精心组织。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是实现、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重要体现,是强化群众监督,促进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要途径,它既是对我们各项工作的检验,也是推动工作改革发展的动力。各级林业部门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充分认识评议活动的重大意义,把评议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认真落实党委统一领导,政府总体部署,部门和行业各负其责,纠风部门组织协调,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新闻媒体有效配合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市林业局成立以魏建平局长为组长,曾福根书记为第一副组长,其他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局机关有关科室和局属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市林业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具体人员名单附后)。各县(区)林业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本辖区林业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组织领导,抽调精干人员并成立综合协调组、宣传报道组和检查评议组,并明确1名联络员。要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与林业纠风专项治理工作结合起来,要牢固树立政风行风建设常抓不懈的思想,精心组织政风行风评议,加强指导,不走过场,不搞形式主义,做到思想认识、组织领导和工作措施“三到位”;要给予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必要的人力和财力支持,切实把民主评议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政风行风建设取得新的成效。

(二)明确责任,注重实效。市、县(区)林业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组织协调,积极配合、大力支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要加大对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大明察暗访工作力度,认真组织开展检查评估工作。对于在评议工作中敷衍了事,推诿不办,群众满意度低,行业不正之风得不到有效整治,评议综合排名靠后的单位,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对于在工作中积极主动,认真整改,切实推进林业行业作风建设的单位,群众满意度高,评议综合排名靠前的单位要予以通报表扬和奖励。市、县(区)林业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严肃认真做好群众满意度调查工作,严格规范数据采样、数据管理、数据解密程序,确保群众满意度调查分值的客观真实。

(三)严明纪律,规范操作。评议工作要严格做到“八个严禁”:严禁编造、隐匿或违规销毁评议资料;严禁篡改统计数据或评议名次;严禁用不正当手段拉票买票;严禁接受被评单位安排的请客送礼、娱乐活动和旅游考察等;严禁利用评议之便向被评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违规向被评单位提供投诉举报问题的单位或人员情况;严禁刁难或报复投诉举报单位或人员;严禁其它故意损害评议工作的行为。参与组织实施评议工作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上述规定的,要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被评单位违反规定的,直接列为年度评议不合格单位,同时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开展政风行风评议是手段,促进工作是目的。今年林业工作多、任务繁重,要正确处理好评议活动与业务工作的关系,把政风行风评议活动与完成年度工作任务、深化林业产权制度配套改革和纠风专项治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既要集中时间、人员搞好评议活动,又要统筹安排好业务工作,以评议促工作,以工作成果检验评议活动的效果,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两提高”,不断推进林业各项工作上新台阶。

(五)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强舆论宣传。市、县(区)林业信息、简报要及时、全程对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进行跟踪报道。要积极运用新闻媒体和网络平台,拓展与人民群众联系和沟通的渠道,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置于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之下,以全社会的力量推动评议工作的深入开展。要注意宣传评议中的先进典型和取得的成果,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林业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的实际成果。

 

2008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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