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年全市林业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2008年是“五五”普法依法治理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做好2008年林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对于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全市林业“五五”普法规划,全面推进林业产权制度配套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2008年全市林业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学习贯彻《江西省森林条例》为抓手,扎实开展林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加快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林进程,为保障林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贡献。 一、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着力推进林业“五五”普法规划落实 1、把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作为林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要大力宣传党的十七大关于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思想,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十七大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出的新思想、新任务和新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切实把党的十七大精神贯彻落实到林业普法依法治理的各项工作中。 2、切实加强宪法和重点林业法规的学习宣传。要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努力提高林业系统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宪法意识,自觉遵守宪法,忠实执行宪法,带头维护宪法权威。要紧密结合林业法制建设进程,大力学习宣传《江西省森林条例》、《江西省森林资源转让条例》、《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物权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与林业建设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为林业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3、适时组织开展林业“五五”普法检查。各地、各单位要对本地、本单位“五五”普法规划落实情况进行一次自查,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制定措施,及时改进,确保林业“五五”普法规划的全面落实。 二、抓好重点对象普法工作,着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4、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法制宣传教育。要按照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的意见》的要求,结合林业工作实际,丰富学法内容,坚持和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林业法律知识年度考试考核和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考核等制度。把学法用法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公务员年度考核和任用考察的重要内容。 5、继续加强林业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要按照国家林业局《全面推进依法治林实施纲要》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林业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要严格执行林业行政执法人员上岗培训考核制度和在岗培训制度,不断提高林业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和能力,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确保各项林业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 三、突出重点,抓好普法宣传,拓展林业普法的广度和深度 6、深入贯彻落实好《江西省森林条例》。《江西省森林条例》的实施是我省林业法制建设中的一件大事,是推进依法行政、实现依法治林的重要举措,全市各级林业主管部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立即行动起来,带头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和实施条例。要把学习条例作为当前林业的中心工作认真抓紧抓好,通过层层举办培训班、开设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全体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和林业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使其全面、准确领会条例中各项规定,提高林业行政执法水平,进一步推进依法治林工作。各县(区)林业主管部门要制定详细、具体的学习计划,采取多种生动有效的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条例,形成学法、知法、守法的舆论环境和氛围,不断提高公民的法制观念,强化依法治林意识,进一步调动全社会办林业、全社会参与生态环境建设的积极性。 7、加强林权制度配套改革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要按照国家林业局林策发[2007]98号文件要求,切实加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重点普及《物权法》、《森林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土地管理法》、《合同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森林法实施条例》、《江西省森林资源转让条例》等法律法规,扩大林业法律知识的普及面,增强大众学法、懂法、用法意识,为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向纵深推进提供保障。同时,要进一步总结宣传好我市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经验,采取以点带面、点面结合的方式,树立林改品牌新形象。 8、继续深入宣传《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围绕我市林业工作重点,积极开展以“一学三讲”(即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大力推进“法律六进”(即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特别是广泛开展《宪法》、《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 9、注重加强新颁布法律法规的宣传。积极响应地方党委、政府的号召,有计划地开展宣传学习活动,特别是做好“12.4”全国普法日的宣传工作,促进新颁布重大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 四、加强组织领导,切实保障普法工作深入开展 10、建立健全林业普法工作机制。及时调整完善各级林业普法领导机构,明确领导职责,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摆上各级林业主管部门的议事日程,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确保“五五”普法规划各项任务的落实。健全法制宣传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为落实“五五”普法规划提供有力保障。 11、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社会主义荣辱观、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和法制宣传业务知识培训工作,着力提高林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知识水平。建立健全林业普法联络员制度,各地应适时举办林业普法培训班,加强互动式的联系和协调,探索、总结和推进我市林业普法工作的创新发展。 12、加强林业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在继续巩固黑板报、宣传栏等传统宣传阵地的基础上,逐步实现法制培训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宣传阵地的固定化、长期化,充分整合林业法制宣传教育资源,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支持林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新格局。 2008年5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