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乡县劳动监察大队创建“青少年维权岗”活动记事 “童工,工资再低,或者就是学徒不要工资我也不敢招,赚他们的一点劳力钱,不够县劳动监察大队罚款,触犯法律还要坐牢”这是县工业园区一家企业老板在招聘员工时说的一句话。这句话真实地反映了我县劳动监察大队在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劳动监察工作中的执法力度,也是对我县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客观写照。近年来,县劳动监察大队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把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和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作为劳动保障工作重中之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执法力度,完善工作机制,构建维权网络,普及思想教育,丰富活动载体,积极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在净化青少年成长环境,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等方面取得较大成绩,2006年被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评为全市劳动保障监察先进单位,2007年被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评为综合先进单位,2005年我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队长曹腾芳同志被省劳动保障厅评为劳动监察工作先进个人。 出重拳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 东乡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恪尽职守,从加强组织领导,打击非法用工两方面出重拳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一方面,成立“青少年维权岗”领导小组。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局纪检组长为副组长,劳动监察大队、劳动仲裁股负责人为成员的“青少年维权岗”领导小组,要求全县企业成立“青少年维权岗”领导小组。对未成立“青少年维权岗”领导小组的企业进行清理整顿。到目前为止,有116家企业已成立领导小组,覆盖面达90%以上。另一方面,开展经常性检查非法用工,打击使用童工专项活动。今年以来,县劳动监察大队先后共开展打击使用童工专项活动6次,立案查处2件违法案件。如:东乡县缫丝总厂使用童工一名,县监察大队对该厂进行劳动监察执法,禁止其使用童工,对其使用童工的行为通过县广播电视台给予了曝光,在县人大常委会上进行了通报,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了行政处罚。同时县劳动监察大队还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劳动力市场次序,截止目前,共检查职业介绍机构16户次,取缔非法职业介绍机构4家,有效地整治了全县劳动力市场次序,从源头上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 建网络撑起青少年保护伞 我县共有15个劳动保障事务所,其中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13个,经济开发区劳动保障事务所1个,红星企业集团劳动保障事务所1个,9个社区劳动服务站。面对复杂严峻的劳动用工管理,县劳动监察大队积极探索了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新路子,利用各劳动保障事务所建立城乡劳动管理的服务网络。一是建立青少年用工知识宣传网络,以县城为宣传中心,辐射乡镇,以社区服务站宣传工作为中轴,带动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宣传工作转动。各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和各社区劳动服务站密切配合县劳动监察大队,采取散发传单,张贴标语等方式进行上门宣传,赶集宣传。今年,县劳动监察大队和各劳动保障事务所利用假日在县城街心花园、步行街等闹市区先后开展五次青少年用工现场咨询活动,接受群众咨询8000余人次。深入乡村、深入企业宣传100余次,散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国务院《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江西省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等宣传资料万余分。通过宣传,有效地遏制企业使用童工。二是建立青年用工管理网络。一方面,要求全县企业签订劳动用工合同,检查县城内各类企业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督促各劳动保障事务所检查管辖区域的企业劳动用工合同签订情况,并在合同中标明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工资待遇等利益条款,这样对企业用工了如指掌,促进企业用工合法、合规,保护了青年职工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要求各劳动保障事务所建立劳动力资源台帐,将劳动力资源录入计算机,进行网络动态管理,掌握我县青年职工的就业情况,充分发挥青年在我县建设的中坚力量。 抓服务架起青年职工“连心桥” 在创建“青少年维权岗”活动中,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以民评活动和提高政府效能活动为契机,劳动监察工作实现由执法管理模式向服务型模式转变,变检查为服务。引导青年就业和企业招工工作,不断优化我县经济发展环境。一是积极主动为青年劳动力提供就业服务信息,为企业提供人才供应信息,尤其是大中专毕业生和高科技青年人才的就业信息,为我县企业用工岗位需求做好桥梁对接作用。二是主动上门了解企业青年职工工作情况,为他们排忧解难。6月4日,县劳动监察大队在对企业上门服务时,有30多名赣州籍青年农民工反映海润矿业有限公司违规收取押金5000元和故意拖欠农民工工资30000元,县劳动监察大队立即组织人员对该事件进行了深入调查。通过核实,海润矿业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执法人员当场做了处理,责成海润矿业有限公司退回违规收取的押金5000元和拖欠的工资30000元,挽回了他们的经济损失35000元,切实保障了他们合法权益。感动得他们连声道谢:“感谢县劳动监察大队为我们外地农民工讨回公道,维护了我们的合法权益,真是我们的贴心人”。同时,也化解了企业和职工之间的矛盾,使企业劳动关系更加和谐。 东乡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00八年八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