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建立“民生工程”督查领导工作小组。成立了南城县“民生工程”督查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民生工程”社会保障工作的落实情况的检查、督促工作,同时要求各乡镇、县直各部门成立“民生工程”督查办公室,负责本乡镇、本部门的的民生工程的督查工作。 二、建立“民生工程”实施督查制度。各乡镇、县直各单位每月对民生工程社会保障工作的完成任务进行自查,并将自查结果上报县“民生工程”督查领导小组。县“民生工程”督查小组实行每月一督办、每季一调度、半年一通报、全年综合考评。 三、建立“民生工程”的宣传机制。要求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加大民生工程社会保障工作的宣传力度,把居民医疗保险和社会养老保险等法规通过多形式、多途径深入群众进行宣传、讲解。 四、建立“民生工程”的责任机制。要求各乡镇、县直各单位签订“民生工程”社会保障工作目标责任书,建立健全民生工程年终目标考评制度,强化奖惩措施,实行一票否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