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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情况调研信息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人秘科   发布时间:2008-08-07   文件编号:
 
 

我市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的基本情况

2007年7月份以来,我市劳动保障部门组织开展了农村劳动力资源调查,对全市每个农村劳动力的基本情况、职业技能情况、转移就业情况进行深入细致调查,到2008年6月底已完成调查并录入微机1236767人。从调查情况看,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总数588423人,其中:境外就业1621人,省外就业389484人,省内市外76728人、市内就业120590。农民纯收入中的三分之一来自转移就业中的工资性收入,转移就业已成为农民增收的主渠道。未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中有转移愿望人数156112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任重道远。

当前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市内情况

1、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有关政策配套不到位。户籍制度和住房制度的改革滞后,特别是农民子女的教育,“择校费”等问题,不利于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

2、少数企业的用工环境较差。仍然存在工作时间长、工资待遇偏低工资,不参加社会保险的现象。同时,工业园区和企业的配套设施不全,如住宿、用餐问题、托儿所、幼儿园问题,导致“招得进、留不住”的现象。目前我市缺工主要是“流动性”缺工和缺少高技能人才。

3、就业服务载体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通过近几年努力,市、县(区)人力资源市场,乡镇、村平台和就业训练中心建设取得一定成绩,但和兄弟市相比,存在工作经费落实不到位,服务功能不健全,工作人员流动性大的情况,造成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开展比较艰难。

4、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有待进一步加强。目前劳动、农业、扶贫、教育等部门都在进行农村富余劳动力培训,但相互配合与协调不够,培训资源尚未得到充分利用。有的县(区)对农村富余劳动力技能的需求以及社会岗位需求动向把握不准,培训科目的设置和教学组织与就业市场结合不够密切,受训后难以找到工作,影响了培训的实际效果。

5、农村富余劳动力素质相对较低,就业要求相对较高,造成工业园区企业用工难。据统计,我市农村富余劳动力中大部分是初中毕业生、有些只具备小学文化,甚至文盲,无专业技术特长,但对工资要求较高,在没有充足就业岗位的情况下,工业园区企业不愿招收素质较低、要求较高的农村富余劳动力。

(二)市外情况

近几年,随着省委提出“江西在中部地区掘起”的号召,兄弟市工业园区增多,产业集群不断壮大,对劳动力的需求也逐步增多,企业招工难问题越来越明显,为破解企业招工难的瓶颈,巩固招商引资成果,兄弟市先后出台了鼓励园区企业招收本地农村富余劳动力的一系列优惠政策,极大地缓解了当地园区企业招工难问题,从而对我市农村富余劳动力省内转移就业造成压力。

从周边省市情况来,他们也先后出台了有利本省农村富余劳动力就地转移的政策措施,特别是广东省今年以来,提出大力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的“双转移”工作,即:在粤北山区和东西两翼建立产业转移园,实现产业的省内转移;加大资金扶持,制定强有力的措施,鼓励省内企业招用本省农村劳动力,促进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转移。具体目标:力争到2012年,全省劳动力就业比重提高,农村劳动力在城镇就业以及向二、三产业转移就业比重提高。新增转移本省农村劳动力600万人;转移前组织技能等级培训360万人,年均培训72万人。加大资金扶持力度,2008年—2012年省每年安排劳动力转移培训就业专项资金10亿元以上,专项用于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转移就业服务等。同时还制定了鼓励企业招用本省农村富余劳动力的优惠政策,如新招收本省农村富余劳动力并签订劳动合同时间一年以上,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当地各类企业,给予200—300元/人的一次性岗位补贴和600元/人企业社保补贴。广东省的“双转移”政策在两个方面对我市影响巨大:①正面影响:广东企业招用本省员工可享受政府补贴政策,促使企业更多招用本省劳动力,势必减少招用外省籍员工,可能导致我市一些在粤务工人员返乡就业,对缓解我市企业用工矛盾起一定作用。②不利影响:一是广东产业省内转移,势必影响到我市招商引资和工业园区发展,进而影响到我市农村富余劳动力就近转移,同时,返乡就业人员的增加,势必增加我市的就业压力;二是不利于我市劳务经济的发展。广东企业招用本地劳动力势必影响到我市劳务输出,减少农村富余劳动力劳务收入;三是广东开展高标准、大范围的就业技能培训,导致我市农村富余劳动力职业竞争力相对下降。

应采取的工作对策

(一)健全就业服务载体建设,充分发挥信息网络作用。一是县(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步伐要加快,在建的人力资源市场,要加快速度,未建的要尽快建设,力争2009年上半年县(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全部完成。二是按照“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的目标,落实每个平台5万元建设经费,至少安排1万元工作经费,每个平台建在临街一楼,方便群众办事。三是每个行政村要配备一名以上的村级劳动保障协管员,县(区)政府要按每个村每年2000元左右安排工作经费。督促县(区)对村协管员和平台工作人员再次进行培训。县(区)、乡镇政府要转变政府职能,把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作为一项重要职业工作,列入到主要议事日程,要依靠平台做实“二个合同、三个台帐”,搞好培训、用工对接。充分发挥市、县、乡三级信息网络平台,畅通信息来源渠道,广泛发布省内外用工信息保证劳动力流动的灵活性,使劳动力资源的配置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

(二)加强技能培训,提高农村劳动力整体素质。一是扩大宣传。把定点培训机构和培训政策以及用工信息编印成报纸、小册子,宣传到乡村、到农户家里,做到家喻户晓。同时,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帮助农村劳动力树立全新的就业培训观念,打破陈旧求职思想。二是加快培训券发放进度。利用暑假,对“两合生”进行劳动预备制培训和就业前培训,推进高、初中毕业生职业技能培训和见习制度;三是坚持“企业引导培训、培训服务用工”的原则,要根据劳动力市场需求变化,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多样化的职业教育与培训,突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抓好校企合作培训,扩大特色班,并在市本级和县(区)全面新建公共实训基地,为劳动者提供实训。从根本上改变低素质、低层次的格局,全面提升农村富余劳动力职业技能水平,增职业竞争力使务工者成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新型务工者。

(三)加强考核管理,推动劳动力转移工作健康发展。一是实行动态管理。三季度再次对三个台帐进行核实、核准,完善内容,在此基础上组织签订两个合同,抓好合同的履行,并实行实时动态管理。继续做好劳动力资源的调查、预测和登记,准确了解掌握劳动力资源状况。要强化劳务输出全过程服务,建立完善劳动力档案,从信息收集、合同签订、证件办理到招收、培训、输送各环节,逐步实现“一条龙”服务;二是抓好调度。在每月通报,每季督查调度的基础上,拟在三季度进行全面督查。三是以争先创优激励工作。省政府办公厅[2008]40号文中提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的争先创优活动,以这次活动为契机,引导各地、各培训机构、各企业落实工作争创先进。逐步实现劳动力转移由分散自发、盲目流动向有组织、成规模向外输送。

(四)加大维护力度,切实保障农村务工者的合法权益。当前,农村务工人员遭受歧视,其合法权益难以受到保障的现象较突出。因此,加大劳动保障执法力度,重点开展整治清理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和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活动,将违法、违规用工单位信息登记备案,取消参加诚信单位评定资格,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同时,优化企业用工环境,开展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创建活动,引导企业善待农民工,改善生产、生活环境设施,加强企业文化建设,促进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转移。

 

 

 

抚州市劳动就业服务局

00八年八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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