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入学
(一)政策规定
年满6周岁的儿童由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就近划片入学,未满6周岁的不得提前入学。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可按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年龄入学,但不得超过7周岁。各中小学校不得拒收片区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城镇小学不准办学前班。
(二)入学手续
家长持学生户口簿到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就近划片入学的学校报到注册。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按有关规定办理。
二、转学
(一)政策规定
学生因家长工作调动,家庭搬迁、全家户口迁移,或部队转业、退伍军人子女需转学,或因特殊情况投靠亲属抚养户口落户者,可按要求办理转学手续。
(二)转学手续
1、办理转学所需材料
①家长调动工作介绍信,部队转业、复员的证明或投靠亲属抚养的法律公证书;②接收地全家户口或转出地户口迁移证;③原校开出并经县级教育部门盖章的转学证明和接收学校的接收证明;④小学义务教育卡片及其学籍档案(须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盖章)。
2、办理转学手续的流程
①向转出学校提交转学申请表;
②转出地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③转入学校同意;
④转入地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⑤转出学校提取学生档案。
⑥转入学校报到。
三、升学
(一)政策规定
小学毕业生免试就近进入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划定的片区学校入学。
(二)入学手续
凭入学通知书到录取学校报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