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规范管理年”活动的顺利开展,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市教育局决定成立“全市教育系统‘规范管理年’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李 晶 局长
副组长:顾胜和 党委书记、副局长
成 员:吴开珍 副局长
袁旭光 党委副书记
洪厚兴 党委副书记(正县级)
万念駨 副局长
黄余良 纪委书记
饶 宁 副调研员、市中招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工作,由洪厚兴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钱 平、万晓定、邓高平同志担任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秘书组、督查组、宣传组三个工作组,其人员组成和主要职责如下:
(一)秘书组
组长:钱 平
组员:刘小奇、杨世艳、吴志华
工作职责:
1、制定全市教育系统“规范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
2、综合协调“规范管理年”的各项活动。
3、负责与省教育厅和下一级单位的联络、沟通、报送材料和信息。
4、起草有关”规范管理年”活动的领导讲话和总结报告。
5、负责筹备召开全市教育系统开展“规范管理年”有关会议。
6、汇总编印全市教育系统开展”规范管理年”的文件材料。
7、汇总编印全市教育系统开展”规范管理年”的规章制度。
8、处理“规范管理年”活动的具体事务。
(二)督查组
组长:万晓定
组员:钟春英、徐 凯、梅 芳
工作职责:
1、负责下一级单位自查自纠和整改工作情况报告。
2、负责做好对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局属学校的检查评议工作,制定检查评议方案;组织召开座谈会和意见反馈会。
3、聘请社会各界人士担任评议员。
4、负责制定以群众满意度为核心的活动评价考核办法。
5、汇总并梳理各方面意见,原汁原味地列出表格,督促市教育局相关科室及局属单位和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到位。
6、制定群众满意度问卷调查方案,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对群众满意度问卷调查、检查评议情况进行综合打分,并对数据统计进行分析,形成分析材料。
7、设立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投诉电话、征求意见箱及投诉电子信箱。投诉电话:0794-8263430;电子信箱:jzxx99@163.com。
(三)宣传组
组长:邓高平
组员:乐忠诚、王 磊、丁 波
工作职责:
1、及时收集、整理、编发、报送全市教育系统开展“规范管理年”活动简报和信息。
2、在抚州教育电视台、抚州教育网公告全市教育系统开展“规范管理年”活动情况,公布“规范管理年”活动投诉电话、投诉电子信箱和网站,并分别开辟活动专题或专栏。
3、负责开展“规范管理年”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并组织开展相关的宣传活动。
4、协助督查组做好督促检查,及时跟踪和掌握各部门、各学校活动开展情况,发现典型,总结推广经验,发挥舆论监督作用。
5、负责做好总结表彰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