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age contentType="text/html; charset=gb2312" language="java" import="java.sql.*" errorPage="" %>
抚州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
关于转发《转发建设部、交通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出租汽车行业稳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抚州市建设局城建科 发布时间:2007-09-29 文件编号:抚建城字[2007]24号 |
各县(区)建设局、交通局: 现将省建设厅、省交通厅《转发建设部、交通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出租汽车行业稳定工作的通知》(赣建城字[2007]41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精神认真做好出租汽车行业稳定工作,并于2007年9月30日前将本地开展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专项治理和行业稳定工作情况分别报市建设局和市交通局。 附件:《转发建设部、交通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出租汽车行业稳定工作的通知》 二00七年九月二十九日 |
|
抚州市人民政府 © 2005-2008 ,赣ICP备05000756号 未经许可,不得复制、转载
本站点由 抚州市信息中心 承办
电话:0794-8257126 E-mail:master@jxfz.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