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age contentType="text/html; charset=gb2312" language="java" import="java.sql.*" errorPage="" %> 抚州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当前位置:首页 >> 部门公开信息 >> 经贸委 >> 工作动态 >> 政务动态
 
市政府进一步明确市市场建设服务中心为市城区市场管理职能部门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经贸委   发布时间:2008-07-28   文件编号:
 

    近日,市政府办公室下发抚府办抄字(2008)259号抄告单,规定:一、在与市场建设主体开发商逐一协商并取得一致的基础上,由市市场建设服务中心统一行使市城区各农贸市场、专业市场的经营权和管理权。二、市市场建设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制订和实施市场治安、消防、卫生等各项制度,搞好市场内的日常服务管理;负责提供服务设施,开展代储、代运、信息服务等;按规定(代)收取市场摊位费、设施租赁费和符合相关规定的有偿服务费。三、今后城区内市场规划、建设及专业市场验收由市市场服务中心共同参与。

 附件:
 
 
抚州市人民政府 © 2005-2008 ,赣ICP备05000756号 未经许可,不得复制、转载
本站点由 抚州市信息中心 承办
电话:0794-8257126 E-mail:master@jxfz.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