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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开展2007年百日反窃电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的小结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经贸委   发布时间:2008-08-21   文件编号:
 
   
    为认真贯彻省经贸委、省公安厅、省安监局、省电力公司《关于印发2007年全省百日反窃电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赣经贸电能字[2007]164号)精神,结合我委实际,积极开展2007年全市百日反窃电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盗窃电能违法犯罪活动,现将专项整治阶段工作小结如下:

一、成立了机构,健全了组织
    为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市经贸委联合市公安局、市安监局、抚供电公司,按照组织到位,职责到位、措施到位、合作到位的工作原则,及时召开会议进行布置并成立了“2007年抚州市百日反窃电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加大了联合办案的范围和力度,积极开展专项行动,有力打击盗窃电能违法犯罪行为。

二、制定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在遵照省经贸委等相关部门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基础上,制定了2007年我市百日反窃电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明确了专项行动的法律依据、工作时间、工作步骤、工作重点、任务和原则,并向县(区)及时下发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同时积极加大宣传力度,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和举报奖励办法,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专项行动的积极性。

三、专项行动进展情况

(一)大力宣传。为加大专项行动开展及取得成果的宣传,不断增强公民依法用电的法制观念,树立全社会依法用电,自觉维护供用电秩序的良好社会氛围。2007年11月1日按照省经贸委统一部署,市经贸委会同市公安局、市安监局、抚州供电公司、临川区经贸委在市马家山广场共同举办了“2007年全市百日反窃电专项行动”宣传启动仪式,向围观群众发放《电力法》、《反窃电办法》及《安全用电小常识》等宣传资料计6000余份。同时充分利用电视台、电台报纸、互联网等新闻媒介大力宣传专项行动的意义及社会作用,进一步争取群众广泛参与到专项行动中来,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二)按照全市专项行动工作安排,2007年11月26日-12月5日,我委组织抚州文昌供电公司,在临川区公安局的配合下对抚州文昌供电公司供电区域,针对重点用电大户、美容院、网吧、宾馆进行了拉网式排查,由于供电部门平时对这项工作抓得比较严实,这次排查未发现有窃电户,这说明至2006年全市打击盗窃电力设施盗窃电能专项行动以来,我市供用电环境有了明显好转。在积极开展专项行动的同时,我们认真做好群众举报,供电公司提请处理以及尚未结案的案件的办结工作,认真核实依法处理。

(三)沟通协调,抓实专项行动工作。“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定期召开碰头会,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改进工作策略,协调解决问题,同时不定期督促县(区)开展专项行动工作。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严格按照我市2007年全市百日反窃电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在总结前一阶段专项行动工作经验基础上,协同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进一步发动广大人民群众,结合我实际,进一步优化工作措施,把专项行动工作抓好做实,确实维护我市良好的供用电秩序,为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及人民生活提供优质电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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