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环保局、教育局、各相关学校: 根据市环保局、市教育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创建第二批抚州市“绿色学校”活动的通知》(抚环字[2006]71号)要求,各县(区)环保局和教育局推荐了一批市级“绿色学校”候选学校。市环保局、市教育局联合对各候选学校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核,并按照《抚州市“绿色学校”活动实施方案》和《抚州市“绿色学校”评定标准》,对其中部分学校进行了实地考察。经研究,决定命名乐安县申银万国招携希望小学等8所学校为第二批市级“绿色学校”,现予公布。 附件:第二批市级绿色学校名单 抚州市环境保护局 抚州市教育局 二〇〇七年十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