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禁止开垦区进行开垦的
处罚种类:责令限期改正、限期拆除或者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禁止单位和个人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禁止开垦区内从事土地开发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