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国家税务局
关于吴齐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县(区)国家税务局、市国税局直属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报经省局备案同意,吴齐光同志任抚州市国家税务局车辆购置税征收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原任职务同时免去。
二00八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