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抚州市国家税务局党组文件 抚国税党字[2008]17号 中共抚州市国家税务局党组 关于饶艺强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中共黎川县、金溪县、资溪县、宜黄县国家税务局党组: 根据工作需要,经中共抚州市国家税务局党组研究决定: 饶艺强同志任中共黎川县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徐俊同志任中共金溪县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黄晓华同志任中共资溪县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邓世兴同志任中共宜黄县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以上四位同志试用期一年,原任职务同时免去。 二00八年八月十一日 抚州市国家税务局办公室 2008年8月11日印发 打字:邹满娥 校对:人事科 傅曙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