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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抓好机械设备股份制改革工作的通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抚州市公路局   发布时间:2007-08-21   文件编号:抚路机字[2007]1号
 
 

各公路分局、各直属单位:

随着公路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入,建立健全机械设备管理新模式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首要任务,解放思想,务实进取,以效益为中心,增强公路技术装备水平和机械设备整体素质为目标,发挥好现有机械设备为公路工程养护事业的新发展,现将我局机械设备改制工作要求如下:

一、必须坚持“机务——工程一体化”增强机械设备事业的生命力和竞争力,特别是在当今激烈的社会经济市场竞争迫使我们应尽快从过去的经营管理模式中解脱出来,走“机务——工程一体化”和社会经济市场是当今先进的管理。

二、在全面扩大机务机械设备股份改制工作前,首先应召开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说明机械设备改制情况和本单位现有机械设备技术状况,为了更好发挥现有机械设备走向社会经济市场求生存和发展,将现有的国有资产做到保值与增值,必须经单位职工代表大会讨论举手同意将现有机械设备改制转变为本单位或职工股份,由职工选举出董事长和公司主要人员机构,并制定公司章程和细则。

三、各单位成立工程机械设备股份公司后,首先清查现有国有资产机械设备,但必须由市局纪检、财务、机务等科室同时参加清查核算,在清查资产中包括原省局、市局调拨,单位自购及原职工股份合作购买的机械设备。做到不漏掉每台机械设备机械。

四、各单位将所有的机械设备资产清查后,依据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全部经有资质的会计事务所进行评估,根据机械设备原值,使用年限,详定设备实际成新率,折算出合理净值,按照法律程序,公布于单位职工。

五、各单位应尽快将机务机械设备改制工作落实到有专人负责管理,要求用12年的时间将这项机械设备资产改制工作全面到位,今后各单位所需的公路机械设备都必须以股份制来充实,使我们机械设备改制后,在当今社会经济市场有立足之处,更好地为公路建设发展服务。

六、有关单位条件成熟后,在实行改制之前,及改制之后运行情况,都将上报市局机务科审定及备案。

 

                           00七年八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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