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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转移登记(转入登记)
信息类别:公用事业
  文件编号: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08-11-26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责任部门:
 

事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72号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公安部公交管〔2004〕115号文件

办理对象及范围

办理条件
申办材料

(一)《机动车注册登记/转入申请表》。

(二)《机动车登记业务流程记录单》。

(三)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四)机动车档案、登记证书

办理程序

检测站(查验机动车)→车管科机动车受理岗(审核档案、录入信息→牌证岗(选号)→交费窗口→牌证岗(领取机动车牌证)

办理时限

三个工作日内办结

收费标准

机动车号牌工本费100/副、号牌固封装置1/个、行驶证工本费15/

承办机构

抚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二楼车管窗口)

办理时间地点邮编

周一至周五9: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抚州市钟岭新区(往南城方向),344000

联系方式

0794—8222599

监督电话 0794—8213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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