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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有成效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综合科   发布时间:2008-08-05   文件编号:
 

    为加大依法行政工作推进力度,市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全市开展了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今年以来,市县两级政府高度重视创建工作,积极高度,踊跃参与。在广昌县荣获“全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称号之后,南丰、崇仁县政府和市工商局等10部门被市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授予“全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同时,11个县(区)政府共授予80个行政机关为“县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其中乡镇24个,县(区)政府部门56个,形成了推进依法行政创优争先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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