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确保《行政许可法》在我市全面、正确实施,我市积极开展了行政许可项目第二次清理工作。市政府各部门行政许可项目在2004年第一次清理结果的基础上,增加行政许可项目46项,减少行政许可项目10项,修改行政许可项目6项,清理结果经市政府第80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并于近日以抚府发[2006]41号文件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