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确实保护、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我市对可能涉及到市场准入、财税金融支持、社会服务、权益保护和政府监管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和非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为期三个多月的清理,共审核文件987件,保留986件,另1件文件规定的相关惩罚措施违反了《若干意见》中规定的“贯彻平等准入、公平待遇原则”,予以修改。通过此项清理工作,进一步优化了我市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环境,促进了非公有制经济在我市持续、快速、健康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