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抚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改扩建项目档案验收意见的函 抚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根据抚疾控文[2007]8号《关于申请对抚州市疾控中心改扩建项目档案进行验收的报告》要求。2007年9月26日抚州市档案局组成验收组,依据国家档案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对抚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改扩建项目档案进行了检查验收。现将验收意见函告如下: 抚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领导重视项目档案工作,项目档案管理体制完善,建立了档案管理制度,项目档案工作能够与工程建设同步进行。改扩建项目文件材料收集完整、分类准确、整理规范、竣工图纸质量良好,并能有效提供利用,档案资料管理符合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的要求。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验收组验收意见,我局认为抚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改扩建项目档案验收合格。 希望抚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继续做好项目竣工验收后续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收集、整理归档,完善项目档案的竣工图章和案卷编目、规范档案装具,做好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更好地为本单位各项工作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