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抚州市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建设项目 档案验收意见的函 抚州绿色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你公司2007年10月19日《关于申请对抚州市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建设项目档案进行验收的报告》要求,2007年10月19日抚州市档案局组成验收组,依据国家档案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大项目档案验收办法》对抚州市绿色环保有限责任公司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项目档案进行了检查验收。现将验收意见函告如下: 抚州市绿色环保有限责任公司,领导重视项目档案工作,项目档案工作能够与工程建设同步进行。文件材料收集完整,分类准确,整理规范;竣工图纸质量良好,并能有效提供利用,档案资料管理符合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的要求。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验收组验收意见,我局认为抚州市绿色环保有限责任公司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合格。 希望抚州市绿色环保有限责任公司继续做好项目竣工验收后续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收集,整理工作,规范档案装具,完善档案的保护和保管条件。做好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更好地为本单位各项工作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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