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九鼎杯”档案与法制知识 现场竞赛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档案局: 根据抚档字[2007]16号《关于开展<档案法>实施20周年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市档案局决定与有关单位联合举办“九鼎杯”档案与法制知识现场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时间、地点 10月16日、市档案局一楼培训中心。 二、参赛人员 各县(区)档案局、市直单位分别组织一支由3人组合的参赛队伍。县(区)参赛队伍中必须有一名档案局干部。 三、竞赛方式 采取预决赛的方式,胜出前三名。 四、奖项设置 设置一、二、三等奖各一个,参赛人员发给纪念品。 五、竞赛试题范围 竞赛试题选自“剑兰春杯”刊登的试题和《江西省档案登记办法》、《江西省档案管理条例》、《抚州市档案管理办法》,档案行政执法相关的法律法规、执法程序,档案工作有关业务知识。 各县(区)档案局接通知后,即可组队,尽快熟悉档案法律法规和有关档案业务知识,认真做好参赛的准备工作。 |